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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 合報導】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向爐渣業者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索賄8300萬元,去年遭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依貪污等4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台北地院 昨推翻特偵組見解,認定林益世沒貪污,僅是接受選民請託辦事趁機恐嚇拿錢,改依《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兩罪輕判他7年4月,併科罰 金1580萬元,折合台幣3300萬元的不法所得沒收,至於原先被認定是貪污共犯、涉洗錢罪的林母沈若蘭、林妻彭愛佳與兩名舅舅,則全部獲判無罪。
昨 天下午宣判前,林益世在北市住處接受《蘋果》專訪,他一再向社會道歉,甚至表示自己生活樸實節儉。他隨後到律師事務所,未到庭聽判,4時判決出爐後,《蘋 果》4時45分就直擊他和妻子彭愛佳、律師團走到戶外陽台聊天,開心地仰天開懷大笑,說話時還不時大力拍律師的肩膀、手臂,表示讚許。 昨晚7時許,林益世夫婦搭車到北市中崙派出所報到,兩人作低調狀,牽手走進派出所,對媒體提問都答:「謝謝。」稍晚透過律師發表新聞稿強調:「本人絕無任何恐嚇的行為,本人將依法提起上訴,請求救濟。」
針對一審判決結果,《蘋果》昨民調顯示,高達7成6受訪民眾認為「判太輕,沒天理」,僅不到1成民眾認為「合理,相信司法」。網友cblin0605砲轟:「至少(要判)十幾二十年。」網友kent更酸:「按照這刑度,賴素如可以安全下莊了。」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也說:「判決結果與國民法律感情有很大落差。特偵組將研議是否上訴。」法務部官員表示,本案定讞刑期如果與一審判決相同,依規定林益世須服刑滿一半,也就是3年8月,且累進處遇達2級,才符合申請假釋門檻。 林 益世被控於2010年及去年初擔任立委、行政院秘書長期間,先後利用職務對國營事業實質影響力,介入中鋼、中聯公司標售的爐下渣、轉爐石等業務,並對當時 的經濟部長施顏祥及中鋼董事長鄒若齊施壓,協助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取得合約,共計向陳收賄6300萬元、索賄8300萬元。
去年陳啟祥向特偵組檢舉後,林益世遭收押,並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職務上索賄、隱匿貪污所得及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林母沈若蘭、林妻彭愛佳及兩名舅舅也遭一併起訴。 林益世移審後被押了117天,在去年10月26日以5千萬元交保。 但法官認定,林益世是用個人地方勢力及黨政關係的影響力,幫地勇喬合約,不是利用立委或行政院秘書長的職權影響力,且對象是民間的中鋼、中聯公司,均屬私人契約利益,因此不構成貪污罪。 但 因林益世在喬合約過程中,曾恫嚇中鋼、中聯的主管,法官改用《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判他5年6月;此外由於林益世無法交代家人保管箱1580萬 元的來源,另遭依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林也是該法條首位被判刑的公務員,兩罪合併判7年4月,禠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1580萬元,折合台幣 3300萬元的不法所得沒收,至於林母沈若蘭、林妻彭愛佳與兩名舅舅則獲判無罪。 昨判決中雖痛批林益世「視公股事業為囊中禁臠及業外生財工具,對 之予取予求,毫不手軟。」還指林的犯罪動機及目的是為滿足自己的權勢與金錢欲望,不值得同情。不過律師許文彬批評:「合議庭所用的法條很奇怪,恐有爭議, 此案應成立藉勢藉端勒索重罪才對。」一名不願具名的檢察官批評:「合議庭一味求安全,竟採保守態度輕判。」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昨說:「判決結果完全不符社會期待,不利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前主席蔡英文說:「人民期待的是司法標準一致,莫因不同政黨或執政因素受影響。」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殷瑋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對於外界批評,林案受命法官紀凱峰昨強調:「沒有任何政治力介入,若有人要介入就是找死,希望回歸法律面,不能因外界一面倒說林可惡,法官就要順應民意定他罪。」 林益世高雄鳳山老家昨聚集大批媒體守候,但林母沈若蘭並未現身。鄰居私下說:「太扯了!應重判才對!」林益世舅舅沈煥瑤昨未接電話,不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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