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名嘴江岷欽 酒駕撞車
2012年11月28日

【突 發中心╱台北報導】電視名嘴江岷欽昨下午5時許,與太太駕車經過信義區松信路與松隆路,與一旁轎車發生事故,當時正逢交通尖峰時間,路口執行交通疏導員警 立即到場並聞到酒味,因酒測值達0.35毫克,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後飭回。江訊後滿臉通紅,見媒體不發一語,快步離開地檢署。
最高判刑2年
警表示,江岷欽(54歲)自稱與朋友喝二、三杯紅酒,不知超過標準,經路口與另輛自小客車擦撞,事故車輛僅些許擦傷沒有人員受傷,警方依規定扣車,由於江的太太剛好乘坐在車上,由太太將車輛領回。
江岷欽教授經常參加台灣電視台政論節目,評論時政。江在2008年8月從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系退休。轉任中國文化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職。自2012年2月起,江岷欽教授應聘到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任職。Ma案發生之際曾在電視上大罵承接案件的律師事務所昧著良心賺錢。
江岷欽因酒後駕車致發生事故,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依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