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年月:1965年3月7日。 籍貫:台灣省台南市。 學歷:台南市日新國小、大成國中、台南一中、成功大學企業管理系畢業,美國明蘇尼達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主要經歷:曾任民進黨人張燦鍙競選台南市長競選總部發言人。1997年任“二二八50週年全島同步慢跑”台南市總指揮。1997年“628反對中國吞併台灣”台南市大會執行長。2002年1月當選第15屆台南市議員。 政黨任職:曾任民進黨台南市黨部執行委員,民進黨第10、11屆全代會黨代表。 社團任職:台灣成功大學工業管理、企業管理系友會理事長,台南市慢速壘球協會理事長,美國明蘇尼達大學台灣同學會創會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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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成員某大學教師盧政鋒為了促使配偶外交部駐印尼的陳詠韶能夠成為駐外代表,常常在餐敘的場合,提到前外長黃志芳之前為了升官,不惜一切手段,他的居心是甚麼?蔡主席不適說不要只為了當官,但是此人已經不只一次在罵黃志芳,黃志芳是我們台南安定優秀的人才,阿扁總統時期,非常優秀,盧XX為了當官不惜傷害黨員,請反映到中央黨部,要不然以後誰敢幫黨做事情,請除掉小人提拔忠良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5.2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關於對方人士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情由,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科技技術〔“太空武器”、“放射線技術”〕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教一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5.23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5.2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放射線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此為本人親耳所聽聞而為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駭人聽聞。案發當時的槍響與哀鴻遍野,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這些聲音。 根據過往之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之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央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聞,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太空科技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出一些整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幾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一直不能獲得解決。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數次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之後,沒有效果,並且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聽說是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林投姐......。”相信大家都知道這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荼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言中的那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阿甫指揮殺人,心狠手辣”,“警察也有參與......。” A.聽說是因為“蔡姑”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為“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您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偽證之情事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現任的立法院副院長、“哭母大王”蔡其昌, 現任的立法委員、“林葬玉”的林岱樺,現任的立法委員、“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邱議瑩,現任的文化部長、“法蘭西斯科”的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交情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他們也一定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些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6.7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5.2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關於對方人士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情由,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科技技術〔“太空武器”、“放射線技術”〕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教一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5.23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5.2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放射線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此為本人親耳所聽聞而為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駭人聽聞。案發當時的槍響與哀鴻遍野,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這些聲音。 根據過往之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之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央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聞,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太空科技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出一些整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幾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一直不能獲得解決。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數次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之後,沒有效果,並且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聽說是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林投姐......。”相信大家都知道這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荼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言中的那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阿甫指揮殺人,心狠手辣”,“警察也有參與......。” A.聽說是因為“蔡姑”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為“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您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偽證之情事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現任的立法院副院長、“哭母大王”蔡其昌, 現任的立法委員、“林葬玉”的林岱樺,現任的立法委員、“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邱議瑩,現任的文化部長、“法蘭西斯科”的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交情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他們也一定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些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7.1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5.2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關於對方人士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情由,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科技技術〔“太空武器”、“放射線技術”〕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教一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5.23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5.2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放射線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此為本人親耳所聽聞而為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駭人聽聞。案發當時的槍響與哀鴻遍野,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這些聲音。 根據過往之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之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央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聞,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太空科技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出一些整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幾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一直不能獲得解決。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數次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之後,沒有效果,並且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聽說是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林投姐......。”相信大家都知道這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荼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言中的那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阿甫指揮殺人,心狠手辣”,“警察也有參與......。” A.聽說是因為“蔡姑”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為“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您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偽證之情事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現任的立法院副院長、“哭母大王”蔡其昌, 現任的立法委員、“林葬玉”的林岱樺,現任的立法委員、“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邱議瑩,現任的文化部長、“法蘭西斯科”的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交情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他們也一定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些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7.18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8.1〕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關於對方人士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情由,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科技技術〔“太空武器”、“放射線技術”〕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教一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8.1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8.1〕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放射線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此為本人親耳所聽聞而為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嚇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之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之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央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聞,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太空科技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出一些整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幾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一直不能得到解決。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聽說是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林投姐......。”相信大家都知道這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荼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言中的那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阿甫指揮殺人,心狠手辣”,“警察也有參與......。”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為“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您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偽證之情事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8.1 P.S.: 〔司法書信2016.8.1〕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P.S.: 麻煩叫陳志勇、陳文博與那些犯了死罪的同學,不要總是掛掉人民的報警電話,謝謝。 P.S.: 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順便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謝謝。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8.1〕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關於對方人士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情由,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科技技術〔“太空武器”、“放射線技術”〕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教一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8.1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8.1〕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放射線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此為本人親耳所聽聞而為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嚇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之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之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央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聞,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太空科技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出一些整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幾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一直不能得到解決。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聽說是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林投姐......。”相信大家都知道這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荼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言中的那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阿甫指揮殺人,心狠手辣”,“警察也有參與......。”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為“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您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偽證之情事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9.19 P.S.: 〔司法書信2016.8.1〕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P.S.: 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P.S.: 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8.1〕之後續測試版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衛星武器系統之極高頻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9.30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8.1〕之後續測試版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衛星武器系統之極高頻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此為本人親耳所聽聞而為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嚇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之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之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央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聞,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太空科技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出一些整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一直不能得到解決。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警察姦殺民女,之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非常明顯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甫一刀,活殺留聲......”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作“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您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或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敝人不再作多餘的陳述............、............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究竟埋了什麼?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9.30 P.S.: 〔司法書信2016.8.1〕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P.S.: 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司法書信2016.8.1〕之後續測試版 :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0.3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聞並且是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警察姦殺民女,之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非常明顯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甫一刀,活殺留聲......”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作“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敝人不再作多餘的陳述............、............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究竟埋了什麼?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0.3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0.3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聞並且是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警察姦殺民女,之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非常明顯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甫一刀,活殺留聲......”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作“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敝人不再作多餘的陳述............、............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究竟埋了什麼?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1.1 P.S.: 〔司法書信2016.10.3〕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P.S.: 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P.S.: 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P.S.: 敬請 林俊憲立法委員敦促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盡速解除干擾問題。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0.3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聞並且是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警察姦殺民女,之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非常明顯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甫一刀,活殺留聲......”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作“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敝人不再作多餘的陳述............、............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究竟埋了什麼?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1.5 P.S.: 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P.S.: 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P.S.: 〔司法書信2016.10.3〕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略過〕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1.11 P.S.:“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搭AP525欲反回基隆港的航行途中,的確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P.S.: 叫〔李登輝的心腹大將〕劉文甫立刻結束。 P.S.: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A.“螢幕反白......” B.“不好意思,沉了......” P.S.: 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P.S.: 敬請 立法委員敦促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盡速解除干擾問題。 P.S.: 〔司法書信2016.10.3〕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2.2〕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0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2.2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2.2〕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此為本人親耳所聽聞而為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忝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20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警察姦殺民女,之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非常明顯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甫一刀,活殺留聲......”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作“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敝人不再作多餘的陳述............、............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搭AP525欲返回基隆港的航行途中,的確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P.S.: 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A.“螢幕反白......” B.“不好意思,沉了......” C.“支離破碎,慘不忍睹......”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 P.S.3: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 ============================================================ 桃園第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4年度他6329字第100146號公文之覆文: 如下所述: 依據 桃園第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4年度他6329字第100146號之公文內容之敘述,本人頗不以為然,有作覆文予以指正之必要性。 A.極高頻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的效果〔影響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悲慘至極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1.2 〔司法書信2016.12.2〕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2.2〕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略過〕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搭AP525欲返回基隆港的航行途中,的確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P.S.: 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A.“螢幕反白......” B.“不好意思,沉了......” C.“支離破碎,慘不忍睹......”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 P.S.3: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 ============================================================ 桃園第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4年度他6329字第100146號公文之覆文: 如下所述: 依據 桃園第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4年度他6329字第100146號之公文內容之敘述,本人頗不以為然,有作覆文予以指正之必要性。 A.極高頻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的效果〔影響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悲慘至極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1.2 〔司法書信2016.12.2〕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2.2〕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略過〕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搭AP525欲返回基隆港的航行途中,的確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P.S.: 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A.“螢幕反白......” B.“不好意思,沉了......” C.“支離破碎,慘不忍睹......”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 P.S.3: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 ============================================================ 桃園第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4年度他6329字第100146號公文之覆文: 如下所述: 依據 桃園第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4年度他6329字第100146號之公文內容之敘述,本人頗不以為然,有作覆文予以指正之必要性。 A.極高頻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的效果〔影響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悲慘至極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1.29 〔司法書信2016.12.2〕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林清海 P.S.: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為本案之關鍵,應儘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如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則是各位將來的問題了。 Good bye.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0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2.6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此為本人親耳所聽聞而為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略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20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警察姦殺民女,之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非常明顯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甫一刀,活殺留聲......”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作“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敝人不再作多餘的陳述............、............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A.“螢幕反白......” B.“不好意思,沉了......” C.“支離破碎,慘不忍睹......”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 P.S.3: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 ============================================================ 五、結論: A.極高頻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悲慘至極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2.6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略過〕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A.“螢幕反白......” B.“不好意思,沉了......” C.“支離破碎,慘不忍睹......”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 P.S.3: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 ============================================================ 五、結論: A.極高頻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悲慘至極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2.6 ============================================================ 備註1: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備註2: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為本案之關鍵,應儘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如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則是各位將來的問題了。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2.6 〔司法書信2017.2.6〕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略過〕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A.“螢幕反白......” B.“不好意思,沉了......” C.“支離破碎,慘不忍睹......”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 P.S.3: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 ============================================================ 五、結論: A.極高頻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悲慘至極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2.6 ============================================================ 備註1: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備註2: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之關鍵,應儘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如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則是各位將來的問題了。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備註3: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4: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時間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的AM 12:46~~AM 01:14。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的的事情了。麻煩大家確認一下。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3.17 〔司法書信2017.2.6〕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略過〕 備註1: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備註2: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之關鍵,應儘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如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則是各位將來的問題了。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備註3: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4: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時間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的AM 01:46至AM 02:14。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的事情了。麻煩大家確認一下。 〔更正一下,不好意思。〕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3.17 〔司法書信2017.2.6〕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的下一回合的訴文吧!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公訴罪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誹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0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呢?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有的時候根本就是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好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也順便煩請 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給人民一個交代吧!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的下一回合的訴文吧!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的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剎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到的對話,而且上述之事確實是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卻是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備註1: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2: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日期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時間大約是在AM 01:46至AM 02:14左右吧。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後的事情了。麻煩大家確認一下。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盡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略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相關人士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也的確是吧! 據說他們把槍枝傳來傳去,輪流開槍殺人,而且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據說有不少女生也有開槍殺人,包括殺2個的何X樺、溫X婷、莊曉X、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 、演員郭X珠............。 據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據說那些刑事案件“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何謂“貪污腐敗......。”何謂“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據說有“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據說有“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請問各位,究竟是誰在貪污呢? C.請問各位,20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並且據說這些爛帳都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怎麼還會有所謂的“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據說是“到虎頭山上續攤。玩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A.據說“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據說“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據說“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據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得知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表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聽說有“警察姦殺民女,死者死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很明顯就是湮滅罪證的行為了。 據說此案是兇手“求愛不成所為......。”請問各位,究竟是何人所為呢?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怎會如此呢?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一案:據說“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據說是“甫一刀,活殺留聲......”殺人者手段兇殘。據說此案肇因於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才會造成這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但是,既然吳東亮是在大庭廣眾的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又怎能稱作是“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繼續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據說國中同學呂紹君就是在死者江鵬堅的嘴裡放了一把安眠藥的人,所以可否麻煩他出來說明一下原委? Question:“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而且還有錄影存檔。請問各位,究竟是哪些人謀殺了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呢? Question:“大卸八塊”一案: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怎會來訊問本人呢? Question:據說國中同學王輝煌是“走著進醫院,死後屍體被抬了出來。”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請問各位,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可以理解,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可是本人與他們向無往來,卻又為何要清查本人的通聯記錄,這不是很奇怪嗎? 其實,那通電話反而證實了王輝煌死前的確與劉文甫在一起,不是嗎? 備註: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劉文甫候補檢察官犯案累累、惡貫滿盈,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為何他還敢如此地厚顏無恥、公然狡辯不休? 為求速戰速決,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雙親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查核確認一下,他們的私生子劉文甫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檢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劉文甫的犯行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大姨媽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陳紹X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她的母親劉邦友縣長遺孀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她的女兒彭X珠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San Francisco”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可以嗎?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感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功 = 功率 X 時間。“射頻武器”的最大發射功率值究竟有多大呀? A.“蓄意引起戰爭的挑釁行為......” B.“螢幕反白......”“天時配合地利配合人和......” C.“稍安勿躁。”“不好意思,沉了......” D.“支離破碎,慘不忍睹......”“讀 English的人就是主謀。”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若劉文甫所言不假,“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嗎? 備註: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怎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不是嗎?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P.S.3:“當事人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是嗎? P.S.4:欸!事已至此,無以復加!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應盡速請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 ============================================================ 備註1: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備註2: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之關鍵,應盡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怎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不是嗎?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林清海 2017.3.27 〔司法書信2017.2.6〕 的下一回合的訴文吧!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4.5〕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公訴罪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誹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0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呢?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有的時候根本就是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好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也順便煩請 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給人民一個交代吧!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4.5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4.5〕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這個由高頻高能放射線所引起的干擾,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的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剎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到的對話,而且上述之事確實是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卻是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備註1: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2: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日期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時間大約是在AM 01:46至AM 02:14左右吧。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後的事情了。煩請大家確認一下。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盡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本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略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相關人士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也的確是吧! 據說他們把槍枝傳來傳去,輪流開槍殺人,而且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據說有不少女生也有開槍殺人,包括殺2個的何X樺、溫X婷、莊曉X、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 、演員郭X珠............。 據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據說那些刑事案件“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何謂“貪污腐敗......。”何謂“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據說有“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據說有“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請問各位,究竟是誰在貪污呢? C.請問各位,20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並且據說這些爛帳都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怎麼還會有所謂的“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據說是“到虎頭山上續攤。玩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A.據說“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據說“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據說“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據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得知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表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聽說有“警察姦殺民女,死者死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很明顯就是湮滅罪證的行為了。 據說此案是兇手“求愛不成所為......。”請問各位,究竟是何人所為呢?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怎會如此呢?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一案:據說“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據說是“甫一刀,活殺留聲......”殺人者手段兇殘。據說此案肇因於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才會造成這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但是,既然吳東亮是在大庭廣眾的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又怎能稱作是“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繼續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據說國中同學呂紹君就是在死者江鵬堅的嘴裡放了一把安眠藥的人,所以可否麻煩他出來說明一下原委? Question:“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而且還有錄影存檔。請問各位,究竟是哪些人謀殺了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呢? Question:“大卸八塊”一案: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怎會來訊問本人呢? Question:據說國中同學王輝煌是“走著進醫院,死後屍體被抬了出來。”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請問各位,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可以理解,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可是本人與他們向無往來,卻又為何要清查本人的通聯記錄,這不是很奇怪嗎? 其實,那通電話反而證實了王輝煌死前的確與劉文甫在一起,不是嗎? 備註: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劉文甫候補檢察官犯案累累、惡貫滿盈,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為何他還敢如此地厚顏無恥、公然狡辯不休? 為求速戰速決,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雙親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查核確認一下,他們的私生子劉文甫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檢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劉文甫的犯行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大姨媽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陳紹X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她的母親劉邦友縣長遺孀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她的女兒彭X珠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San Francisco”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可以嗎?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感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功 = 功率 X 時間。“射頻武器”的最大發射功率值究竟有多大呀? A.“蓄意引起戰爭的挑釁行為......” B.“螢幕反白......”“天時配合地利配合人和......” C.“稍安勿躁。”“不好意思,沉了......” D.“支離破碎,慘不忍睹......”“讀 English的人就是主謀。”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若劉文甫對那些巨大災難所表達出來的敘述並非虛偽之陳述,“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嗎? 備註: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怎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不是嗎?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P.S.3:“當事人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是嗎? P.S.4:欸!事已至此,無以復加!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應盡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有關於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當天,在虎頭山上因為玩死亡輪盤遊戲以至於開槍殺人,造成虎頭山雙屍命案一案,應盡速請 前總統馬英九暨副總統吳敦義、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彭添富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放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4.5 ============================================================ 備註1: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備註2: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之關鍵,應盡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怎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阿海 2017.4.7 ============================================================ P.S.:過期的訴訟文應該可以從Blog上刪除了吧。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Help: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劉宅官邸血案所引起的鬧劇,非常感謝。 您好: 由於劉宅官邸血案喧鬧已久,本人也早就已經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感謝。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以下是本人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的申訴內容: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4.5〕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公訴罪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誹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0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呢?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有的時候根本就是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好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也順便煩請 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給人民一個交代吧!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4.5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4.5〕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這個由高頻高能放射線所引起的干擾,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的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剎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到的對話,而且上述之事確實是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卻是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備註1: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2: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日期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時間大約是在AM 01:46至AM 02:14左右吧。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後的事情了。煩請大家確認一下。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盡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本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略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相關人士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也的確是吧! 據說他們把槍枝傳來傳去,輪流開槍殺人,而且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據說有不少女生也有開槍殺人,包括殺2個的何X樺、溫X婷、莊曉X、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 、演員郭X珠............。 據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據說那些刑事案件“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何謂“貪污腐敗......。”何謂“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據說有“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據說有“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請問各位,究竟是誰在貪污呢? C.請問各位,20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並且據說這些爛帳都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怎麼還會有所謂的“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據說是“到虎頭山上續攤。玩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A.據說“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據說“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據說“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據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得知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表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聽說有“警察姦殺民女,死者死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很明顯就是湮滅罪證的行為了。 據說此案是兇手“求愛不成所為......。”請問各位,究竟是何人所為呢?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怎會如此呢?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一案:據說“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據說是“甫一刀,活殺留聲......”殺人者手段兇殘。據說此案肇因於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才會造成這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但是,既然吳東亮是在大庭廣眾的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又怎能稱作是“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繼續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據說國中同學呂紹君就是在死者江鵬堅的嘴裡放了一把安眠藥的人,所以可否麻煩他出來說明一下原委? Question:“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而且還有錄影存檔。請問各位,究竟是哪些人謀殺了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呢? Question:“大卸八塊”一案: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怎會來訊問本人呢? Question:據說國中同學王輝煌是“走著進醫院,死後屍體被抬了出來。”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請問各位,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可以理解,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可是本人與他們向無往來,卻又為何要清查本人的通聯記錄,這不是很奇怪嗎? 其實,那通電話反而證實了王輝煌死前的確與劉文甫在一起,不是嗎? 備註: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劉文甫候補檢察官犯案累累、惡貫滿盈,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為何他還敢如此地厚顏無恥、公然狡辯不休? 為求速戰速決,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雙親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查核確認一下,他們的私生子劉文甫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檢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劉文甫的犯行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大姨媽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陳紹X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她的母親劉邦友縣長遺孀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她的女兒彭X珠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San Francisco”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可以嗎?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感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功 = 功率 X 時間。“射頻武器”的最大發射功率值究竟有多大呀? A.“蓄意引起戰爭的挑釁行為......” B.“螢幕反白......”“天時配合地利配合人和......” C.“稍安勿躁。”“不好意思,沉了......” D.“支離破碎,慘不忍睹......”“讀 English的人就是主謀。”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若劉文甫對那些巨大災難所表達出來的敘述並非虛偽之陳述,“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嗎? 備註: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怎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不是嗎?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P.S.3:“當事人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是嗎? P.S.4:欸!事已至此,無以復加!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應盡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有關於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當天,在虎頭山上因為玩死亡輪盤遊戲以至於開槍殺人,造成虎頭山雙屍命案一案,應盡速請 前總統馬英九暨副總統吳敦義、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彭添富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放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4.5 ============================================================ 備註1: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備註2: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之關鍵,應盡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怎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阿海 2017.5.27 ============================================================ P.S.:〔司法書信2017.4.5〕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P.S.:過期的訴訟文應該可以從Blog上刪除了吧。 chinghi00@yahoo.com.tw 〔司法書信2017.4.5〕 林清海 官員蓄意包庇犯罪所應負起的一切刑事責任: 若非官官相護、包庇犯罪,與其犯案累累,怎麼可能會有如此空前之盛況!操弄司法、羅致罪名於無辜之人,黑箱作業,果真外人不得而知也!縱容兇手使用科技武器亂世間,以至於事故頻仍,禍國殃民、為害愈烈,豈容小覷! 敬請 法院的法官、檢察機關的檢察官與警政機關的司法警察質問法務部長,既然本案已經到了槍決死刑犯的階段了,為何我們的政府還可以包庇縱人劉文甫這些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與公然狡辯、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呢? 本人依循法律途徑向地方法院提出告訴,並且具呈訴狀一份,內容包括個人的證詞以及一些與本案相關的刑事案件的反詰問。無論如何,法院就是要有一個公正的裁決,就是政府要給人民一個交代。請問 我們的政府官員,什麼時候才要解決問題暨為民除害呢?
Help: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劉宅官邸血案所引起的鬧劇,非常感謝。 您好: 由於劉宅官邸血案喧鬧已久,本人也早就已經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感謝。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以下是本人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的申訴內容: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6.5〕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公訴罪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誹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0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呢?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有的時候根本就是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好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也順便煩請 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給人民一個交代吧!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6.5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6.5〕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這個由高頻高能放射線所引起的干擾,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的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剎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到的對話,而且上述之事確實是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卻是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備註1: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2: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日期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時間大約是在AM 01:46至AM 02:14左右吧。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後的事情了。煩請大家確認一下。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盡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本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略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相關人士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也的確是吧! 據說他們把槍枝傳來傳去,輪流開槍殺人,而且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據說有不少女生也有開槍殺人,包括殺2個的何X樺、溫X婷、莊曉X、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 、演員郭X珠............。 據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據說那些刑事案件“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何謂“貪污腐敗......。”何謂“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據說有“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據說有“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請問各位,究竟是誰在貪污呢? C.請問各位,20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並且據說這些爛帳都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怎麼還會有所謂的“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據說是“到虎頭山上續攤。玩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A.據說“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據說“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據說“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據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得知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表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聽說有“警察姦殺民女,死者死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很明顯就是湮滅罪證的行為了。 據說此案是兇手“求愛不成所為......。”請問各位,究竟是何人所為呢?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怎會如此呢?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一案:據說“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據說是“甫一刀,活殺留聲......”殺人者手段兇殘。據說此案肇因於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才會造成這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但是,既然吳東亮是在大庭廣眾的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又怎能稱作是“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繼續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據說國中同學呂紹君就是在死者江鵬堅的嘴裡放了一把安眠藥的人,所以可否麻煩他出來說明一下原委? Question:“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而且還有錄影存檔。請問各位,究竟是哪些人謀殺了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呢? Question:“大卸八塊”一案: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怎會來訊問本人呢? Question:據說國中同學王輝煌是“走著進醫院,死後屍體被抬了出來。”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請問各位,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可以理解,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可是本人與他們向無往來,卻又為何要清查本人的通聯記錄,這不是很奇怪嗎? 其實,那通電話反而證實了王輝煌死前的確與劉文甫在一起,不是嗎? 備註: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劉文甫候補檢察官犯案累累、惡貫滿盈,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為何他還敢如此地厚顏無恥、公然狡辯不休? 為求速戰速決,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雙親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查核確認一下,他們的私生子劉文甫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檢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劉文甫的犯行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大姨媽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陳紹X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她的母親劉邦友縣長遺孀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她的女兒彭X珠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San Francisco”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可以嗎?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感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功 = 功率 X 時間。“射頻武器”的最大發射功率值究竟有多大呀? A.“蓄意引起戰爭的挑釁行為......” B.“螢幕反白......”“天時配合地利配合人和......” C.“稍安勿躁。”“不好意思,沉了......” D.“支離破碎,慘不忍睹......”“讀 English的人就是主謀。”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若劉文甫對那些巨大災難所表達出來的敘述並非虛偽之陳述,“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嗎? 備註: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怎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不是嗎?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P.S.3:“當事人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是嗎? P.S.4:欸!事已至此,無以復加!追根究底,原來如此。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應盡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有關於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當天,在虎頭山上因為玩死亡輪盤遊戲以至於開槍殺人,造成虎頭山雙屍命案一案,應盡速請 前總統馬英九暨副總統吳敦義、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彭添富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P.S.5:官員蓄意包庇犯罪所應負起的一切刑事責任: 若非官官相護、包庇犯罪,縱容他們犯案累累,怎麼可能會有如此空前的盛況呢! 操弄司法、羅致罪名於無辜之人,黑箱作業,果真是外人不得而知也!縱容兇手使用科技武器亂世間,以至於事故頻仍,禍國殃民、為害愈烈,豈容小覷! 敬請 法院的法官、檢察機關的檢察官與警政機關的司法警察質問法務部長,既然本案已經到了槍決死刑犯的階段了,為何我們的政府還可以繼續包庇縱容劉文甫這些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與公然狡辯、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呢? 本人依循法律途徑向地方法院提出告訴,並且具呈訴狀一份,內容包括個人的證詞以及一些與本案相關的刑事案件的反詰問。無論如何,法院就是要有一個公正的裁決,就是政府要給人民一個交代。請問 我們的政府官員,什麼時候才要解決問題暨為民除害呢? ============================================================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放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6.5 ============================================================ P.S.:〔司法書信2017.6.5〕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P.S.: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P.S.:過期的訴訟文應該可以從Blog上刪除了吧。 chinghi00@yahoo.com.tw 〔司法書信2017.6.5〕 林清海 2017.6.5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6.5〕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檢舉告發:依據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4242字第062917號公文之敘述,本人以為檢方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請問 各位立法委員與各位政府官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P.S.: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7.18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6.5〕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檢舉告發: 依據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2718字第041732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依據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4242字第062917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檢方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請問 各位立法委員與各位政府官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P.S.:誠如劉文甫所言,“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7.20 受文者:立法院、監察院、行政院。 申告人:林清海 申告人住址:
Help: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劉宅官邸血案所引起的鬧劇,非常感謝。 您好: 由於劉宅官邸血案喧鬧已久,本人也早就已經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感謝。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以下是本人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的申訴內容: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8.2〕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公訴罪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誹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0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呢?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有的時候根本就是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好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也順便煩請 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給人民一個交代吧!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8.2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8.2〕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這個由高頻高能放射線所引起的干擾,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的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剎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到的對話,而且上述之事確實是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卻是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備註1: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2: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日期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時間大約是在AM 01:46至AM 02:14左右吧。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後的事情了。煩請大家確認一下。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盡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本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略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相關人士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也的確是吧! 據說他們把槍枝傳來傳去,輪流開槍殺人,而且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據說有不少女生也有開槍殺人,包括殺2個的何X樺、溫X婷、莊曉X、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 、演員郭X珠............。 據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據說那些刑事案件“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何謂“貪污腐敗......。”何謂“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據說有“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據說有“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請問各位,究竟是誰在貪污呢? C.請問各位,20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並且據說這些爛帳都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怎麼還會有所謂的“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據說是“到虎頭山上續攤。玩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A.據說“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據說“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據說“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據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得知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表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聽說有“警察姦殺民女,死者死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很明顯就是湮滅罪證的行為了。 據說此案是兇手“求愛不成所為......。”請問各位,究竟是何人所為呢?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怎會如此呢?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一案:據說“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據說是“甫一刀,活殺留聲......”殺人者手段兇殘。據說此案肇因於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才會造成這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但是,既然吳東亮是在大庭廣眾的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又怎能稱作是“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繼續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據說國中同學呂紹君就是在死者江鵬堅的嘴裡放了一把安眠藥的人,所以可否麻煩他出來說明一下原委? Question:“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而且還有錄影存檔。請問各位,究竟是哪些人謀殺了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呢? Question:“大卸八塊”一案: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怎會來訊問本人呢? Question:據說國中同學王輝煌是“走著進醫院,死後屍體被抬了出來。”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請問各位,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可以理解,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可是本人與他們向無往來,卻又為何要清查本人的通聯記錄,這不是很奇怪嗎? 其實,那通電話反而證實了王輝煌死前的確與劉文甫在一起,不是嗎? 備註: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劉文甫候補檢察官犯案累累、惡貫滿盈,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為何他還敢如此地厚顏無恥、公然狡辯不休? 為求速戰速決,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雙親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查核確認一下,他們的私生子劉文甫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檢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劉文甫的犯行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大姨媽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陳紹X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她的母親劉邦友縣長遺孀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她的女兒彭X珠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San Francisco”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可以嗎?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感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功 = 功率 X 時間。“射頻武器”的最大發射功率值究竟有多大呀? A.“蓄意引起戰爭的挑釁行為......” B.“螢幕反白......”“天時配合地利配合人和......” C.“稍安勿躁。”“不好意思,沉了......” D.“支離破碎,慘不忍睹......”“讀 English的人就是主謀。”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若劉文甫對那些巨大災難所表達出來的敘述並非虛偽之陳述,“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嗎? 備註: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怎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不是嗎?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P.S.3:“當事人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是嗎? P.S.4:欸!事已至此,無以復加!追根究底,原來如此。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應盡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有關於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當天,在虎頭山上因為玩死亡輪盤遊戲以至於開槍殺人,造成虎頭山雙屍命案一案,應盡速請 前總統馬英九暨副總統吳敦義、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彭添富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P.S.5:官員蓄意包庇犯罪所應負起的一切刑事責任: 若非官官相護、包庇犯罪,縱容他們犯案累累,怎麼可能會有如此空前的盛況呢! 操弄司法、羅致罪名於無辜之人,黑箱作業,果真是外人不得而知也!縱容兇手使用科技武器亂世間,以至於事故頻仍,禍國殃民、為害愈烈,豈容小覷! 敬請 法院的法官、檢察機關的檢察官與警政機關的司法警察質問法務部長,既然本案已經到了槍決死刑犯的階段了,為何我們的政府還可以繼續包庇縱容劉文甫這些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與公然狡辯、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呢? 本人依循法律途徑向地方法院提出告訴,並且具呈訴狀一份,內容包括個人的證詞以及一些與本案相關的刑事案件的反詰問。無論如何,法院就是要有一個公正的裁決,就是政府要給人民一個交代。請問 我們的政府官員,什麼時候才要解決問題暨為民除害呢? ============================================================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放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 六、附則:檢舉告發一則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2718字第041732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4242字第062917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檢察官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請問 各位立法委員與各位政府官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P.S.:誠如劉文甫所言,“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8.2 ============================================================ P.S.:〔司法書信2017.8.2〕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P.S.: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P.S.:過期的訴訟文應該可以從Blog上刪除了吧。 chinghi00yahoo .com.tw 〔司法書信2017.8.2〕 林清海 2017.8.2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10.2〕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放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六、附則:檢舉告發事項: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2718字第041732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4242字第062917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檢察官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請問 各位立法委員與各位政府官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P.S.:誠如劉文甫所言,“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10.2 P.S.: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P.S.:過期的訴訟文應該可以從Blog上刪除了吧。 〔司法書信2017.10.2〕 林清海 2017.10.7
Help: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劉宅官邸血案所引起的鬧劇,非常感謝。 您好: 由於劉宅官邸血案喧鬧已久,本人也早就已經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感謝。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以下是本人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的申訴內容: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12.4〕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公訴罪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誹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1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據說這是“10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而且已至“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的階段。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我們的政府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中的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呢?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有的時候根本就是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好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也順便煩請 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給人民一個交代吧!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12.4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12.4〕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這個由高頻高能放射線所引起的干擾,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的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中的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概說: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剎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到的對話,而且上述之事確實是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卻是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備註1: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2: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日期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時間大約是在AM 01:46至AM 02:14左右吧。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後的事情了。煩請大家確認一下。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這又是為了甚麼呢?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盡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本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略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相關人士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也的確是吧! 據說劉宅官邸血案發生的時候,他們把槍枝傳來傳去,輪流開槍殺人,而且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包括一些學生時代的同學,其中有些人的身分竟然是政府官員與警察人員,或是一些大企業家與政治家的親人,以及包括一些有開車去赴宴的演藝界人士,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警員葉X桂、張X忠、劉X源、卓明X、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 ............。據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據說那些刑事案件“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何謂“貪污腐敗......。”何謂“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據說有“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據說有“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請問各位,究竟是誰在貪污呢? C.請問各位,當時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並且據說這些爛帳都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怎麼還會有所謂的“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據說是“到虎頭山上續攤,玩死亡輪盤遊戲。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A.據說“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據說“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據說“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據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得知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表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聽說有“警察姦殺民女,死者死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很明顯就是湮滅罪證的行為了。 據說此案是兇手“求愛不成所為......。”請問各位,究竟是何人所為呢?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怎會如此呢?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一案:據說“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據說是“甫一刀,活殺留聲......”殺人者手段兇殘。據說此案肇因於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才會造成這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但是,既然吳東亮是在大庭廣眾的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又怎能稱作是“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繼續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據說國中同學呂紹君就是在死者江鵬堅的嘴裡放了一把安眠藥的人,所以可否麻煩他出來說明一下原委? Question:“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而且還有錄影存檔。請問各位,究竟是哪些人謀殺了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呢? Question:“大卸八塊”一案: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怎會來訊問本人呢? Question:據說國中同學王輝煌是“走著進醫院,死後屍體被抬了出來。”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請問各位,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可以理解,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可是本人與他們向無往來,卻又為何要清查本人的通聯記錄,這不是很奇怪嗎? 其實,那通電話反而證實了王輝煌死前的確與劉文甫在一起,不是嗎? 備註: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劉文甫候補檢察官犯案累累、惡貫滿盈,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為何他還敢如此地厚顏無恥、公然狡辯不休? 為求速戰速決,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雙親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查核確認一下,他們的私生子劉文甫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檢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劉文甫的犯行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大姨媽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陳紹X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她的母親劉邦友縣長遺孀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她的女兒彭X珠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本人敘其精要以利破案,於此不作贅述。〕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A.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San Francisco”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好嗎?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順便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的負責人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Question: 既然本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本案怎能稱為“劉宅官邸血案”呢?又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與補充說明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感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P.S.2:功 = 功率 X 時間。“射頻武器”的最大發射功率值究竟有多大呀? A.“蓄意引起戰爭的挑釁行為......” B.“螢幕反白......”“天時配合地利配合人和......” C.“稍安勿躁。”“不好意思,沉了......” D.“支離破碎,慘不忍睹......”“讀 English的人就是主謀。”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若劉文甫對那些巨大災難所表達出來的敘述並非虛偽之陳述,“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嗎? 備註: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方面要怎麼“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不是嗎?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P.S.3:“當事人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是嗎? P.S.4:欸!事已至此,無以復加!追根究底,原來如此。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是本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應盡速請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賴清德、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作個確認,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有關於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當天,在虎頭山上因為玩死亡輪盤遊戲以至於開槍殺人,造成虎頭山雙屍命案一案,應盡速請前總統馬英九暨副總統吳敦義、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賴清德、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彭添富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作個確認,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P.S.5:官員蓄意包庇犯罪所應負起的一切刑事責任: 若非官官相護、包庇犯罪,縱容他們犯案累累,怎麼可能會有如此空前的盛況呢! 官員操弄司法、羅致罪名於無辜之人,黑箱作業的行徑,果真是外人不得而知也!縱容兇手使用科技武器亂世間,以至於事故頻仍,禍國殃民、為害愈烈,豈容小覷! 敬請 法院的法官、檢察機關的檢察官與警政機關的刑事警察質問法務部長,既然本案已經到了槍決死刑犯的階段了,為何我們的政府還可以繼續包庇縱容劉文甫這些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與公然狡辯、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呢? 本人依循法律途徑向地方法院提出告訴,並且具呈訴狀一份,內容包括個人的證詞以及一些與本案相關的刑事案件的反詰問,敬請有關單位調查明白,依法究辦。既然本人已經向法院提出告訴,無論如何,就是法院要有一個公正的裁決出來,政府就是要給人民一個交代。請問 我們的政府官員,什麼時候才要解決問題暨為民除害呢? ============================================================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放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六、附則:檢舉告發事項: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2718字第041732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4242字第062917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檢察官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請問 各位立法委員與各位政府官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P.S.:誠如劉文甫所言,“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12.4 ============================================================ P.S.:〔司法書信2017.12.4〕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P.S.: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P.S.:過期的訴訟文應該可以從Blog上刪除了吧。 chinghi@yahoo.com.tw 〔司法書信2017.12.4〕 林清海 2017.12.11
Help: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劉宅官邸血案所引起的鬧劇,非常感謝。 您好: 由於劉宅官邸血案喧鬧已久,本人也早就已經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感謝。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以下是本人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的申訴內容: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12.4〕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公訴罪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誹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1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據說這是“10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而且已至“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的階段。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我們的政府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中的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呢?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有的時候根本就是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好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也順便煩請 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給人民一個交代吧!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12.4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12.4〕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這個由高頻高能放射線所引起的干擾,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的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中的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概說: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剎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到的對話,而且上述之事確實是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卻是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備註1: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2: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日期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時間大約是在AM 01:46至AM 02:14左右吧。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後的事情了。煩請大家確認一下。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這又是為了甚麼呢?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盡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本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略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相關人士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也的確是吧! 據說劉宅官邸血案發生的時候,他們把槍枝傳來傳去,輪流開槍殺人,而且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包括一些學生時代的同學,其中有些人的身分竟然是政府官員與警察人員,或是一些大企業家與政治家的親人,以及包括一些有開車去赴宴的演藝界人士,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警員葉X桂、張X忠、劉X源、卓明X、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 ............。據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據說那些刑事案件“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何謂“貪污腐敗......。”何謂“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據說有“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據說有“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請問各位,究竟是誰在貪污呢? C.請問各位,當時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並且據說這些爛帳都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怎麼還會有所謂的“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據說是“到虎頭山上續攤,玩死亡輪盤遊戲。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A.據說“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據說“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據說“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據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得知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表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聽說有“警察姦殺民女,死者死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很明顯就是湮滅罪證的行為了。 據說此案是兇手“求愛不成所為......。”請問各位,究竟是何人所為呢?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怎會如此呢?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一案:據說“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據說是“甫一刀,活殺留聲......”殺人者手段兇殘。據說此案肇因於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才會造成這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但是,既然吳東亮是在大庭廣眾的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又怎能稱作是“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繼續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據說國中同學呂紹君就是在死者江鵬堅的嘴裡放了一把安眠藥的人,所以可否麻煩他出來說明一下原委? Question:“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而且還有錄影存檔。請問各位,究竟是哪些人謀殺了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呢? Question:“大卸八塊”一案: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怎會來訊問本人呢? Question:據說國中同學王輝煌是“走著進醫院,死後屍體被抬了出來。”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請問各位,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可以理解,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可是本人與他們向無往來,卻又為何要清查本人的通聯記錄,這不是很奇怪嗎? 其實,那通電話反而證實了王輝煌死前的確與劉文甫在一起,不是嗎? 備註: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劉文甫候補檢察官犯案累累、惡貫滿盈,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為何他還敢如此地厚顏無恥、公然狡辯不休? 為求速戰速決,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雙親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查核確認一下,他們的私生子劉文甫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檢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劉文甫的犯行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大姨媽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陳紹X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她的母親劉邦友縣長遺孀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她的女兒彭X珠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本人敘其精要以利破案,於此不作贅述。〕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A.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San Francisco”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好嗎?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順便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的負責人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Question: 既然本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本案怎能稱為“劉宅官邸血案”呢?又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與補充說明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感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P.S.2:功 = 功率 X 時間。“射頻武器”的最大發射功率值究竟有多大呀? A.“蓄意引起戰爭的挑釁行為......” B.“螢幕反白......”“天時配合地利配合人和......” C.“稍安勿躁。”“不好意思,沉了......” D.“支離破碎,慘不忍睹......”“讀 English的人就是主謀。”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若劉文甫對那些巨大災難所表達出來的敘述並非虛偽之陳述,“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嗎? 備註: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方面要怎麼“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不是嗎?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P.S.3:“當事人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是嗎? P.S.4:欸!事已至此,無以復加!追根究底,原來如此。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是本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應盡速請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賴清德、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作個確認,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有關於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當天,在虎頭山上因為玩死亡輪盤遊戲以至於開槍殺人,造成虎頭山雙屍命案一案,應盡速請前總統馬英九暨副總統吳敦義、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賴清德、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彭添富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作個確認,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P.S.5:官員蓄意包庇犯罪所應負起的一切刑事責任: 若非官官相護、包庇犯罪,縱容他們犯案累累,怎麼可能會有如此空前的盛況呢! 官員操弄司法、羅致罪名於無辜之人,黑箱作業的行徑,果真是外人不得而知也!縱容兇手使用科技武器亂世間,以至於事故頻仍,禍國殃民、為害愈烈,豈容小覷! 敬請 法院的法官、檢察機關的檢察官與警政機關的刑事警察質問法務部長,既然本案已經到了槍決死刑犯的階段了,為何我們的政府還可以繼續包庇縱容劉文甫這些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與公然狡辯、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呢? 本人依循法律途徑向地方法院提出告訴,並且具呈訴狀一份,內容包括個人的證詞以及一些與本案相關的刑事案件的反詰問,敬請有關單位調查明白,依法究辦。既然本人已經向法院提出告訴,無論如何,就是法院要有一個公正的裁決出來,政府就是要給人民一個交代。請問 我們的政府官員,什麼時候才要解決問題暨為民除害呢? ============================================================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放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六、附則:檢舉告發事項: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2718字第041732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4242字第062917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檢察官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請問 各位立法委員與各位政府官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P.S.:誠如劉文甫所言,“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12.4 ============================================================ P.S.:〔司法書信2017.12.4〕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P.S.: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P.S.:過期的訴訟文應該可以從Blog上刪除了吧。 chinghi@yahoo.com.tw 〔司法書信2017.12.4〕 林清海 2018.1.2
Help: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劉宅官邸血案所引起的鬧劇,非常感謝。 您好: 由於劉宅官邸血案喧鬧已久,本人也早就已經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感謝。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以下是本人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的申訴內容: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12.4〕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公訴罪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誹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1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據說這是“10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而且已至“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的階段。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我們的政府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中的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呢?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有的時候根本就是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好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也順便煩請 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給人民一個交代吧!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12.4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12.4〕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這個由高頻高能放射線所引起的干擾,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的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中的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概說: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剎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到的對話,而且上述之事確實是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卻是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備註1: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2: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日期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時間大約是在AM 01:46至AM 02:14左右吧。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後的事情了。煩請大家確認一下。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這又是為了甚麼呢?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盡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本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略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相關人士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也的確是吧! 據說劉宅官邸血案發生的時候,他們把槍枝傳來傳去,輪流開槍殺人,而且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包括一些學生時代的同學,其中有些人的身分竟然是政府官員與警察人員,或是一些大企業家與政治家的親人,以及包括一些有開車去赴宴的演藝界人士,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警員葉X桂、張X忠、劉X源、卓明X、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 ............。據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據說那些刑事案件“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何謂“貪污腐敗......。”何謂“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據說有“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據說有“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請問各位,究竟是誰在貪污呢? C.請問各位,當時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並且據說這些爛帳都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怎麼還會有所謂的“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據說是“到虎頭山上續攤,玩死亡輪盤遊戲。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A.據說“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據說“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據說“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據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得知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表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聽說有“警察姦殺民女,死者死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很明顯就是湮滅罪證的行為了。 據說此案是兇手“求愛不成所為......。”請問各位,究竟是何人所為呢?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怎會如此呢?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一案:據說“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據說是“甫一刀,活殺留聲......”殺人者手段兇殘。據說此案肇因於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才會造成這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但是,既然吳東亮是在大庭廣眾的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又怎能稱作是“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繼續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據說國中同學呂紹君就是在死者江鵬堅的嘴裡放了一把安眠藥的人,所以可否麻煩他出來說明一下原委? Question:“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而且還有錄影存檔。請問各位,究竟是哪些人謀殺了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呢? Question:“大卸八塊”一案: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怎會來訊問本人呢? Question:據說國中同學王輝煌是“走著進醫院,死後屍體被抬了出來。”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請問各位,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可以理解,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可是本人與他們向無往來,卻又為何要清查本人的通聯記錄,這不是很奇怪嗎? 其實,那通電話反而證實了王輝煌死前的確與劉文甫在一起,不是嗎? 備註: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劉文甫候補檢察官犯案累累、惡貫滿盈,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為何他還敢如此地厚顏無恥、公然狡辯不休? 為求速戰速決,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雙親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查核確認一下,他們的私生子劉文甫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檢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劉文甫的犯行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大姨媽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陳紹X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她的母親劉邦友縣長遺孀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她的女兒彭X珠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本人敘其精要以利破案,於此不作贅述。〕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A.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San Francisco”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好嗎?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順便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的負責人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Question:既然本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本案怎能稱為“劉宅官邸血案”呢?又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與補充說明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感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P.S.2:功 = 功率 X 時間。“射頻武器”的最大發射功率值究竟有多大呀? A.“蓄意引起戰爭的挑釁行為......” B.“螢幕反白......”“天時配合地利配合人和......” C.“稍安勿躁。”“不好意思,沉了......” D.“支離破碎,慘不忍睹......”“讀 English的人就是主謀。”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若劉文甫對那些巨大災難所表達出來的敘述並非虛偽之陳述,“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嗎? 備註: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方面要怎麼“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不是嗎?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P.S.3:“當事人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是嗎? P.S.4:欸!事已至此,無以復加!追根究底,原來如此。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是本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應盡速請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賴清德、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作個確認,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有關於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當天,在虎頭山上因為玩死亡輪盤遊戲以至於開槍殺人,造成虎頭山雙屍命案一案,應盡速請前總統馬英九暨副總統吳敦義、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賴清德、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彭添富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作個確認,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P.S.5:官員蓄意包庇犯罪所應負起的一切刑事責任: 若非官官相護、包庇犯罪,縱容他們犯案累累,怎麼可能會有如此空前的盛況呢! 官員操弄司法、羅致罪名於無辜之人,黑箱作業的行徑,果真是外人不得而知也!縱容兇手使用科技武器亂世間,以至於事故頻仍,禍國殃民、為害愈烈,豈容小覷! 敬請 法院的法官、檢察機關的檢察官與警政機關的刑事警察質問法務部長,既然本案已經到了槍決死刑犯的階段了,為何我們的政府還可以繼續包庇縱容劉文甫這些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與公然狡辯、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呢? 本人依循法律途徑向地方法院提出告訴,並且具呈訴狀一份,內容包括個人的證詞以及一些與本案相關的刑事案件的反詰問,敬請有關單位調查明白,依法究辦。既然本人已經向法院提出告訴,無論如何,就是法院要有一個公正的裁決出來,政府就是要給人民一個交代。請問 我們的政府官員,什麼時候才要解決問題暨為民除害呢? ============================================================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放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六、附則:檢舉告發事項: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2718字第041732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4242字第062917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檢察官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請問 各位立法委員與各位政府官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P.S.:誠如劉文甫所言,“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12.4 ============================================================ P.S.:〔司法書信2017.12.4〕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P.S.: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P.S.:過期的訴訟文應該可以從Blog上刪除了吧。 P.S.6:關於“319槍擊案”這件事: 據說“319槍擊案”是一宗本案的兇手為了讓羅瑩雪順利當上法務部長,而合謀演出的假案。試想,遠程狙擊步槍的威力何其強大,兇手居高臨下、近距離擊中陳水扁前總統的腹部,怎麼可能只有出現“一抹紅”而已。此事頗有蹊蹺,亦不免令人有所顧慮於他們的企圖為何?因此本人順便將之提出來給大家做個判定,亦無不可。 chinghi@yahoo.com.tw 〔司法書信2017.12.4〕 林清海 2018.1.24
Help:敬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您好: 由於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喧鬧得太久了,本人也早就已經有到當地的 桃園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並且已經有向 桃園地方檢察署遞呈訴狀,就等於是已經有向 法院提出告訴了,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3-3-24: 敬請我們的 立法委員趕快督促行政,懇請我們的 政府盡速終止這個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案由: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 (已經申告了) P.S.: 總而言之,就是我沒有去參加慶功宴,也沒有和同學來往,絕對不可能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我沒有去過 美國,也絕對不可能使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武器造成911事件、311事件、馬來西亞航空空難和那些國際事件。 總而言之,就是不要再讓他們繼續使用U.S. Gov.的Satellite X-Ray Systems干擾不休和滋生事端,我們的 政府必須趕快解決問題。煩請 大家勸說我們的 立法委員和 政府官員,務必趕快終止這場鬧劇,不要再繼續包庇犯罪和干擾不休了,非常拜託。 P.S.: 煩請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or Taiwan〕的 總統、副總統、立法院長暨 副院長暨各位 立法委員、監察院長暨 副院長暨各位 監察委員、行政院長暨 副院長,詢問 中華民國的 法務部長和 法務部的各級官員、檢察機關的各級 檢察署的各位 檢察官、行政執行署的各級官員、調查局的各級官員,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延宕超過15年了,各位什麼時候才能貫徹執行法律命令?或者各位什麼時候才可以偵結那些刑事案件,以便於終止這個干擾事件、和給國人一個交代呢? Other 10: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 有關於 中華民國的官員和警員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的犯罪事實,因為有“真假立判”的情況,所以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以確立 檢察官的做為的確構成司法上的蓄意謀殺罪行。順便麻煩各位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確認一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Other 11:台灣的司法,好像沒有制衡 檢察官獨裁的機制,才會如此地干擾不休: 為了那些懸案,檢察官一直在濫用職權,利用兇手對第三者干擾不休。因此,本人也早就已經向檢察機關提告了無數次了,而且本人也已經向 立法院、監察院、行政院申告了無數次了,為何到現在還在干擾不休?檢察官不可能不知道那些懸案的真相為何,檢察官顛倒是非、利用兇手對第三者惡意逼迫的做為,顯然是明知故犯。問題一定是出在 台灣的司法,好像沒有制衡 檢察官獨裁的機制,所以才會讓那些辦案的 檢察官如此地為所欲為和橫行霸道。 Other 12: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能夠阻卻違法之事: 由於 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都是真假立判的刑案,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不要枉顧事實,堅持要以不肖官員的偽證做為刑案的判定標準,讓真正的殺人兇手繼續對我干擾不休。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能夠阻卻違法之事,勸說那些辦案的 檢察官不要繼續包庇犯罪和對我干擾不休。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13:麻煩 台灣的全體 立法委員和全體 監察委員都能夠出來表示意見: 這個干擾事件實在是鬧得太久了,也鬧得太凶了,無論如何,都必須麻煩 台灣的全體 立法委員和全體 監察委員都能夠出來表示意見,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Other 14:順便請問一下: 〔1〕請問 衛生福利部長、經濟部長、勞動部長、交通部長,衛星 X-ray 系統遭到濫用,它可能會對被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負面的影響、可能造成工安事故和影響飛航安全,各位能不擔心嗎? 〔2〕請問 國防部長,這儼然是一個危害區域和平的國安層級的事件了,不知道 部長有何看法? 〔3〕請問 外交部長,這個干擾事件的牽連甚廣,不知道 部長與外國人交涉得如何了? 〔4〕請問 財政部長,衛星 X-ray 系統遭到濫用,個人資料和機密可能外洩,部長能不擔心嗎? 〔5〕請問 教育部長、文化部長,有非常多有高學歷的人士和演藝界的人士涉案,部長能不關心一下這個干擾事件嗎? 〔6〕請問 內政部長、法務部長,這個干擾事件由來已久,我們的 政府何時才能落實司法正義和解除干擾事件? P.S.19:關於 劉宅官邸血案的2個陳述: 〔1〕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大約在凌晨AM 01:30以後,演藝界人士的車隊轟轟作響地通過了在 桃園 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其中有一台落後的車輛在遇到紅燈時緊急煞車,煞車時所產生的ㄍㄧ聲是非常地響亮的,而且持續了大約4至5秒鐘之久。阿彌陀佛。太可怕了!可見得那台車輛的行駛速度是極端高速的。 他們的干擾不休,使得我對一些事情的記憶猶新。它讓我回想起來,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當時,待在家裡的我,都可以感受得到的、從遠處傳來的撼動。真的太驚人啊,太恐怖了!原來,大約在凌晨AM 01:46的時候,我所聽到的槍聲大作,像是在進行齊射攻擊時所發出的聲音,它是震撼了整個天地間的響徹雲霄。此時,我彷彿有聽到從遠處傳來的、由女生所發出來的拖長音的尖聲驚叫。我彷彿也有聽到有一個女生在喊著:“殺人了”的聲音。陸續還有,像是在互相勃火時所發出來的響亮的槍聲,續續斷斷地不絕於耳,而且持續到大約凌晨AM 02:14的時候。此時,我開始意識到事不單純。當時,我獨自一人在客廳裡驚呼著:“太可怕了,當是戰爭了嗎?他們的火力也未免太強大了。” 備註一下:對了!他們說得沒有錯,槍戰應該早在AM 01:46以前就已經開始了,只是,當時我卻把那些稀疏的槍響的聲音,誤認為是有人在附近放鞭炮,或在遠處有人在施放煙火。後來,我開始覺得事情有點不太對勁,怎麼會有人在半夜的時候施放煙火。至於AM 02:14以後的槍聲,由於本人聽得不夠真切,所以,也就被我忽略掉了。 〔2〕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當時全部的新聞媒體都在大肆報導 劉案是發生在開會的時候,並且繪聲繪影地描述著嫌疑犯是一個如何地手段兇殘的一個人。現在我才明白,那是一種刻意封鎖消息和故意帶風向的做為,那是一種大家為了掩飾真相所做出來的共同詐騙行為。他們的目的顯然就是為了幫助那些著名的政治界和企業界的人士、以及那些有家世背景的人士擺脫罪名。那些做偽證害人的官員,他們的做為可能並非全是出於自願,那些衍生出來的懸案,其實也都是問題重重的。雖說如此,但是,劉案畢竟是發生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事實上那些懸案也都是命案,官員做偽證害人,我得提出抗告才行。否則,將來一旦死者家屬怪罪於我,我真不知道該如何應對那些為數眾多的被害者家屬了。 P.S.12a:關於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 最近,聽起來就是有一些人對我的成見極深,他們說此案必須以軍、士官的判斷為準,並且非要脅我頂罪不可。可是,黃姓士兵猝死一案的確是發生在出操上課的時候,必定是由連隊上的軍、士官所造成的,絕對不是我幹的,拜託他們不要繼續胡說了。所以,關於此案,真的必須麻煩 連長 謝進富、排長 林文禮、中士 蘇敏毅、下士 李名轉、下士 林光華、下士 林政融、下士 陳士鋒、下士 洪志成等,這些有去出操上課的軍、士官出來表示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 P.S.:依據 臺灣 桃園地方檢察署所發之112年度 他1517字第1129028974號公文之陳述 〔如附件〕,本人的回應如下: 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有的時候根本就是打不通,這表示那些殺人犯或恐怖份子就是被羈押在警政機關。他們濫用衛星武器作亂和對我干擾不休,檢察官竟然可以不聞不問,然後故意簽結了提出抗告者的申告和繼續包庇犯罪。檢察官如此惡意的做為,我真的不免要質疑一下,檢察官是那些殺人犯或恐怖份子的同路人了。 P.S.12a:關於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 最近,聽起來就是有一些人對我的成見極深,他們說此案必須以軍、士官的判斷為準,並且非要脅我頂罪不可。可是,黃姓士兵猝死一案的確是發生在出操上課的時候,必定是由連隊上的軍、士官所造成的,絕對不是我幹的,拜託他們不要繼續胡說了。所以,關於此案,真的必須麻煩 連長 謝進富、排長 林文禮、中士 蘇敏毅、下士 李名轉、下士 林光華、下士 林政融、下士 陳士鋒、下士 洪志成等,這些有去出操上課的軍、士官出來表示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 Note:犯人被分置於 台灣的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不須要回覆給本人。Good luck.“Over!”Please. Note:Please contact our Legislators and solve the questions. Thank you.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3-3-24:(已經申告了) (麻煩通報一聲,非常拜託。) 林清海 2023.4.20
Help:敬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您好: 由於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喧鬧得太久了,本人也早就已經有到當地的 桃園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並且已經有向 桃園地方檢察署遞呈訴狀,就等於是已經有向 法院提出告訴了,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3-6-8: 敬請我們的 立法委員趕快督促行政,懇請我們的 政府盡速終止這個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案由: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 (已經申告了) P.S.: 總而言之,就是我沒有去參加慶功宴,也沒有和同學來往,絕對不可能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我沒有去過 美國,也絕對不可能使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武器造成911事件、311事件、馬來西亞航空空難和那些國際事件。 總而言之,就是不要再讓他們繼續使用U.S. Gov.的Satellite X-Ray Systems干擾不休和滋生事端,我們的 政府必須趕快解決問題。煩請 大家勸說我們的 立法委員和 政府官員,務必趕快終止這場鬧劇,不要再繼續包庇犯罪和干擾不休了,非常拜託。 Other 6: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 有關於 中華民國的官員和警員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的犯罪事實,因為有“真假立判”的情況,所以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以確立 檢察官的做為的確構成司法上的蓄意謀殺罪行。順便麻煩各位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確認一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Other 7:“督促行政”: 順便煩請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or Taiwan〕的 總統、副總統、立法院長暨 副院長暨各位 立法委員、監察院長暨 副院長暨各位 監察委員、行政院長暨 副院長,詢問 中華民國的 法務部長和 法務部的各級官員、檢察機關的各級 檢察署的各位檢察官、行政執行署的各級官員、調查局的各級官員,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延宕超過15年了,各位什麼時候才能貫徹執行法律命令?或者各位什麼時候才可以偵結那些刑事案件,以便於終止這個干擾事件、和給國人一個交代呢?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8: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能夠有所做為: 台灣的全體 立法委員和全體 監察委員一定都不能否認:一定是那些承辦 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的 檢察官故意做偽證害人,才會有真假立判的情形;也一定是那些 檢察官怠忽職責和蓄意包庇犯罪,才會讓那些涉案人士造成那麼多的刑案和恐怖攻擊事件出來,才會讓他們繼續濫用衛星武器來干擾不休。 所以,我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能夠在議會質詢 法務部長、監察院長、行政院長:關於那些刑案和這個干擾事件,中華民國政府什麼時候才要申張司法正義和結束這場鬧劇。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能夠有所做為,要求我們的 政府能夠懲處那些不肖官員、不要姑息養奸和繼續包庇犯罪,如此才能早日結束這場鬧劇。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我必須鄭重再三地向各位 立法委員和各位 監察委員表示一聲,我沒有去參加 劉縣長的慶功宴,我萬萬不可能涉及 劉案和相關刑案。而且我相信各位 立法委員和各位 監察委員也都已經去警政機關看得很清楚了,他們已經犯下了多少件的刑案和恐怖攻擊事件出來了,這一定是官官相護和蓄意包庇犯罪所造成的結果。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延宕超過15年了,而且每況愈下。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能夠當機立斷、下定決心去解決問題和有所做為,早日解決問題才好。 Other 9:據說這個干擾事件是一個屬於國安層級的案件: 據說這個干擾事件是一個屬於國安層級的案件,即使如此,解除民怨仍是 政府的基本責任。這個干擾事件真正已經鬧得太久了,所以我必須拜託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or Taiwan〕的 總統 蔡英文與 副總統 賴清德務必詢問 中華民國的5院的 行政院長、立法院長、司法院長、考試院長、監察院長以及行政院的各部門首長,我們的 政府什麼時候才要解決問題。希望我們的 政府能夠當機立斷、下定決心去解決問題和有所做為,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才好。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10:黃姓士兵猝死一案,好像變得非常重要了: 據說涉及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的軍、士官也有涉及 劉案,所以他們也被羈押在警政機關,而且他們有利用此案威脅我頂下一些刑案的罪名的意思。這是一種非常黑箱的手段,而且我也一定會提告。為求公允,順便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過去確認一下,亦無不可。 關於黃姓士兵猝死一案,據說第一個不經意用刺槍術刺中了 黃姓士兵的心臟的人是 下士 林光華,緊接著的是 下士 李名轉的再補一槍與 下士 陳士鋒的使勁一推,致使該員當場死亡。據說 林光華、李名轉等軍方人士也有在 劉縣長的慶功宴上拿“machine gun (衝鋒槍) (機關槍)”向人民掃射,致使傷亡慘重。 據說 林光華出身於 宜蘭縣的 林姓大家族,所以有關於他的罪行,最好麻煩 立法院長 游錫堃、監察院長 陳菊、前行政院長 林全與 宜蘭縣長 林姿妙出來做一個特別確認和表示意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據說 李名轉出身於“客家庄”,他的父親就是赫赫有名的 李遠哲博士,所以有關於他的罪行,最好麻煩 李遠哲博士、前監察院長 張博雅、張平沼、高職時期的隔壁班的女同學 張彝隆、國中時期的隔壁班的女同學 楊菁華、以及據說是與他的交情甚篤的同學 黃英賢出來做一個特別確認和表示意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據說 陳士鋒是 台南市人,立法委員 陳亭妃不但是他的姐姐,而且也是一個曾經與 邱文甫過從甚密的女士。所以有關於他的罪行,最好麻煩 立法委員 陳亭妃出來做一個特別確認和表示意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據說那些軍方人員不但在 劉縣長的慶功宴上開槍殺死了非常多人,而且還有犯下一些刑案。他們和 劉案的涉案人士串通勾結、做偽證害人,以至於牽連甚廣。他們有利用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威脅我頂下 劉案與相關刑案的罪名的意思。他們盜用別人的名義盜用鉅額的公款,目的是為了賠償人家的損失和挪作私人用途。他們犯案累累,到目前為止,還是有很多刑案沒有被公佈出來,所以我不知道他們究竟還有犯下哪些刑案,而且那些都是我無從辯駁的。顯然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是一個源頭,所以我必須提告,如此才能對抗不肖官員的誣告行為和保障自身的安全,以及避免將來再有爭議。 順帶一提,據說那些軍方人員在慶功宴上開槍濫殺無辜,他們也有殺害一些重要人士與外國人士。而且,根據一些涉案人士的說詞,讓人得知是軍方人員先開槍殺人的,所以他們才開槍還擊。我想,這一定就是 劉案的傷亡慘重的真正原因了,所以這個干擾事件似乎也是一個漫長的談判會議。涉案人士對我干擾不休的原因,無非是有操弄司法的情形,加上他們的身分特殊。所以,無論如何,我還是必須藉由申告的方式來厘清事實,以及避免將來再有爭議,這確實是我該為之事。 順帶一提,有一些人認為 立法委員的工作是立法,所以他們不可以介入這些刑事案件。問題在於公職人員涉案,並且在我們的 政府機關裡濫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系統來作亂,為何 立法委員還可以找藉口推卸責任,這不是很奇怪嗎?雖說刑案的判定必須以 檢察官的判定為准,而不是以個人的片面之詞為准;可是公職人員涉案、公職人員違法,那些都已經是罪證確鑿之事矣,我們的 立法委員與 監察委員實在是無理由讓他們繼續作亂下去。這個干擾事件真的鬧得太久了,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要有所做為,趕緊解決問題才好。 順帶一提,據說在我退伍回到 台灣本島之後,那些連隊上的軍、士官還是有繼續犯下幾宗殺害士兵的案件,並且做偽證害人,那些都是我不可能知道的事情。據說那些犯案累累、殺害了非常多人的軍方人員都已經晉升了,我到現在才提告,根本就是在誣告他們,並且構成顛覆罪,他們並且威脅我必須道歉。我想,我得繼續提告下去才能對抗那些官官相護的涉案人員,直到有司法判決為止了。關於此點,最好還是必須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順便確認一下,以求公允。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11: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順便詢問一下來到 台灣關切此事的 美國議員有何高見: 由於這個干擾事件真的鬧得太久了,而且刑案的牽連甚廣;由於這套衛星系統是 美國政府的資產,而且據說他們已經濫用它造成了很多的“大案件”出來。所以我也有用中文e-mail通報 美國聯邦政府的the Senator Tammy Duckworth、the Senator Maziek Hirono、the Representative Michell Steel、the Representative Young Kim,也有用中文e-mail通報 紐約州〔The State of New York〕的 州參議員 John C. Liu、德州〔The State of Texas〕的幾位 州眾議員、加州〔The State of California〕的幾個郡和市的幾位Supervisors和 市議員、以及其他幾個 州的民選的代表,希望他們或那邊的華裔人士能夠理解我的請求,幫我拜託 台灣的 立法委員務必趕緊解決問題才好。 據說他們之中,有不少人已經專程從 美國來到 台灣來關切這個干擾事件了。或許可以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順便就近詢問一下他們的意見為何。經由双方的溝通協調,也許可以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也說不一定。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12:官官相護的維持原判,仍然是司法謀殺: 據說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在重啟調查之後,決定維持原判,仍然要以軍、士官的判定為准。若真是如此,我想,屆時我得增加提告調查人員構成司法上的蓄意謀殺罪了。因為此案顯而易見是連隊的軍、士官造成的,根本不可能是我做的,維持原判顯然是官官相護和蓄意包庇犯罪的結果。 同理可證,若那一大堆的懸案在重啟調查之後,決定全部都維持原判,仍然要以涉案官員的偽證作為判決的依據。我想,屆時我得增加提告一大堆的調查人員構成司法上的蓄意謀殺罪了。真是蔚為奇觀了,台灣的司法! Other 13:關於警員 蕭智仁的罪行,需要特定人士出來特別確認一下和表示意見: 據說警員 蕭智仁不但犯案累累,而且一直在做偽證害我。據說 前總統 馬英九、前副總統 蕭萬長、駐 美國代表 蕭美琴、前新竹市長 林智堅都是他的親人。所以,無論如何,關於警員 蕭智仁的罪行,最好麻煩上述的人士和 內政部長 林右昌出來特別確認一下和表示意見,以避免將來有政治打壓司法、造成司法不公的情形。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P.S.18:有2個關鍵性的懸案,務必麻煩大家確認清楚才可以: 〔1〕關於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據說此案有牽連到 劉宅官邸血案,顯然此案至為關鍵。關於此案,當時我是一個守機人員,我必須堅守崗位,所以此事絕對不是我做的,而且我也已經提出抗告。關於此案,最好順便麻煩 前檢察總長 黃世銘、黃憲彰老師、國小同學 林柏青、黃悅敏、黃智祥、黃志源和國中同學 黃文冠等 黃家的人士出來確認一下和表示意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2〕關於 虎頭山雙屍命案:我沒有去參加慶功宴,我當然不可能在 劉案發生之後,跟著一些人去 虎頭山上,然後造成 虎頭山雙屍命案,所以此事絕對不是我做的,而且我也已經提出抗告。關於此案,據說 前法務部長 羅瑩雪和 法官 阿興在 虎頭山上做愛,並且達到性高潮的時候,開槍打死了我的堂妹 林淑英。關於這個部分,最好也順便麻煩大家確認清楚,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Note:犯人被分置於 台灣的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不須要回覆給本人。Good luck.“Over!”Please. Note:Please contact our Legislators and solve the questions. Thank you.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3-6-8:(已經申告了) (麻煩通報一聲,非常拜託。) 林清海 2023.6.16
Help:敬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您好: 由於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喧鬧得太久了,本人也早就已經有到當地的 桃園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並且已經有向 桃園地方檢察署遞呈訴狀,就等於是已經有向 法院提出告訴了,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3-6-8: 敬請我們的 立法委員趕快督促行政,懇請我們的 政府盡速終止這個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案由: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 (已經申告了) P.S.: 總而言之,就是我沒有去參加慶功宴,也沒有和同學來往,絕對不可能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我沒有去過 美國,也絕對不可能使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武器造成911事件、311事件、馬來西亞航空空難和那些國際事件。 總而言之,就是不要再讓他們繼續使用U.S. Gov.的Satellite X-Ray Systems干擾不休和滋生事端,我們的 政府必須趕快解決問題。煩請 大家勸說我們的 立法委員和 政府官員,務必趕快終止這場鬧劇,不要再繼續包庇犯罪和干擾不休了,非常拜託。 Other 6: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 有關於 中華民國的官員和警員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的犯罪事實,因為有“真假立判”的情況,所以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以確立 檢察官的做為的確構成司法上的蓄意謀殺罪行。順便麻煩各位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確認一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Other 7:“督促行政”: 順便煩請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or Taiwan〕的 總統、副總統、立法院長暨 副院長暨各位 立法委員、監察院長暨 副院長暨各位 監察委員、行政院長暨 副院長,詢問 中華民國的 法務部長和 法務部的各級官員、檢察機關的各級 檢察署的各位檢察官、行政執行署的各級官員、調查局的各級官員,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延宕超過15年了,各位什麼時候才能貫徹執行法律命令?或者各位什麼時候才可以偵結那些刑事案件,以便於終止這個干擾事件、和給國人一個交代呢?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8: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能夠有所做為: 台灣的全體 立法委員和全體 監察委員一定都不能否認:一定是那些承辦 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的 檢察官故意做偽證害人,才會有真假立判的情形;也一定是那些 檢察官怠忽職責和蓄意包庇犯罪,才會讓那些涉案人士造成那麼多的刑案和恐怖攻擊事件出來,才會讓他們繼續濫用衛星武器來干擾不休。 所以,我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能夠在議會質詢 法務部長、監察院長、行政院長:關於那些刑案和這個干擾事件,中華民國政府什麼時候才要申張司法正義和結束這場鬧劇。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能夠有所做為,要求我們的 政府能夠懲處那些不肖官員、不要姑息養奸和繼續包庇犯罪,如此才能早日結束這場鬧劇。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我必須鄭重再三地向各位 立法委員和各位 監察委員表示一聲,我沒有去參加 劉縣長的慶功宴,我萬萬不可能涉及 劉案和相關刑案。而且我相信各位 立法委員和各位 監察委員也都已經去警政機關看得很清楚了,他們已經犯下了多少件的刑案和恐怖攻擊事件出來了,這一定是官官相護和蓄意包庇犯罪所造成的結果。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延宕超過15年了,而且每況愈下。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能夠當機立斷、下定決心去解決問題和有所做為,早日解決問題才好。 Other 9:據說這個干擾事件是一個屬於國安層級的案件: 據說這個干擾事件是一個屬於國安層級的案件,即使如此,解除民怨仍是 政府的基本責任。這個干擾事件真正已經鬧得太久了,所以我必須拜託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or Taiwan〕的 總統 蔡英文與 副總統 賴清德務必詢問 中華民國的5院的 行政院長、立法院長、司法院長、考試院長、監察院長以及行政院的各部門首長,我們的 政府什麼時候才要解決問題。希望我們的 政府能夠當機立斷、下定決心去解決問題和有所做為,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才好。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10:黃姓士兵猝死一案,好像變得非常重要了: 據說涉及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的軍、士官也有涉及 劉案,所以他們也被羈押在警政機關,而且他們有利用此案威脅我頂下一些刑案的罪名的意思。這是一種非常黑箱的手段,而且我也一定會提告。為求公允,順便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過去確認一下,亦無不可。 關於黃姓士兵猝死一案,據說第一個不經意用刺槍術刺中了 黃姓士兵的心臟的人是 下士 林光華,緊接著的是 下士 李名轉的再補一槍與 下士 陳士鋒的使勁一推,致使該員當場死亡。據說 林光華、李名轉等軍方人士也有在 劉縣長的慶功宴上拿“machine gun (衝鋒槍) (機關槍)”向人民掃射,致使傷亡慘重。 據說 林光華出身於 宜蘭縣的 林姓大家族,所以有關於他的罪行,最好麻煩 立法院長 游錫堃、監察院長 陳菊、前行政院長 林全與 宜蘭縣長 林姿妙出來做一個特別確認和表示意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據說 李名轉出身於“客家庄”,他的父親就是赫赫有名的 李遠哲博士,所以有關於他的罪行,最好麻煩 李遠哲博士、前監察院長 張博雅、張平沼、高職時期的隔壁班的女同學 張彝隆、國中時期的隔壁班的女同學 楊菁華、以及據說是與他的交情甚篤的同學 黃英賢出來做一個特別確認和表示意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據說 陳士鋒是 台南市人,立法委員 陳亭妃不但是他的姐姐,而且也是一個曾經與 邱文甫過從甚密的女士。所以有關於他的罪行,最好麻煩 立法委員 陳亭妃出來做一個特別確認和表示意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據說那些軍方人員不但在 劉縣長的慶功宴上開槍殺死了非常多人,而且還有犯下一些刑案。他們和 劉案的涉案人士串通勾結、做偽證害人,以至於牽連甚廣。他們有利用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威脅我頂下 劉案與相關刑案的罪名的意思。他們盜用別人的名義盜用鉅額的公款,目的是為了賠償人家的損失和挪作私人用途。他們犯案累累,到目前為止,還是有很多刑案沒有被公佈出來,所以我不知道他們究竟還有犯下哪些刑案,而且那些都是我無從辯駁的。顯然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是一個源頭,所以我必須提告,如此才能對抗不肖官員的誣告行為和保障自身的安全,以及避免將來再有爭議。 順帶一提,據說那些軍方人員在慶功宴上開槍濫殺無辜,他們也有殺害一些重要人士與外國人士。而且,根據一些涉案人士的說詞,讓人得知是軍方人員先開槍殺人的,所以他們才開槍還擊。我想,這一定就是 劉案的傷亡慘重的真正原因了,所以這個干擾事件似乎也是一個漫長的談判會議。涉案人士對我干擾不休的原因,無非是有操弄司法的情形,加上他們的身分特殊。所以,無論如何,我還是必須藉由申告的方式來厘清事實,以及避免將來再有爭議,這確實是我該為之事。 順帶一提,有一些人認為 立法委員的工作是立法,所以他們不可以介入這些刑事案件。問題在於公職人員涉案,並且在我們的 政府機關裡濫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系統來作亂,為何 立法委員還可以找藉口推卸責任,這不是很奇怪嗎?雖說刑案的判定必須以 檢察官的判定為准,而不是以個人的片面之詞為准;可是公職人員涉案、公職人員違法,那些都已經是罪證確鑿之事矣,我們的 立法委員與 監察委員實在是無理由讓他們繼續作亂下去。這個干擾事件真的鬧得太久了,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要有所做為,趕緊解決問題才好。 順帶一提,據說在我退伍回到 台灣本島之後,那些連隊上的軍、士官還是有繼續犯下幾宗殺害士兵的案件,並且做偽證害人,那些都是我不可能知道的事情。據說那些犯案累累、殺害了非常多人的軍方人員都已經晉升了,我到現在才提告,根本就是在誣告他們,並且構成顛覆罪,他們並且威脅我必須道歉。我想,我得繼續提告下去才能對抗那些官官相護的涉案人員,直到有司法判決為止了。關於此點,最好還是必須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順便確認一下,以求公允。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11: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順便詢問一下來到 台灣關切此事的 美國議員有何高見: 由於這個干擾事件真的鬧得太久了,而且刑案的確牽連甚廣;由於這套衛星系統是 美國政府的資產,而且據說他們已經濫用它造成了很多的“大案件”出來。所以我也有用中文e-mail通報 美國聯邦政府的the Senator Tammy Duckworth、the Senator Maziek Hirono、the Representative Michell Steel、the Representative Young Kim,也有用中文e-mail通報 紐約州〔The State of New York〕的 州參議員 John C. Liu、德州〔The State of Texas〕的幾位 州眾議員、加州〔The State of California〕的幾個郡和市的幾位Supervisors和 市議員、以及其他幾個 州的民選的代表,希望他們或那邊的華裔人士能夠理解我的請求,幫我拜託 台灣的 立法委員務必趕緊解決問題才好。 據說他們之中,有不少人已經專程從 美國來到 台灣來關切這個干擾事件了。或許可以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順便就近詢問一下他們的意見為何。經由双方的溝通協調,也許可以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也說不一定。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13:關於警員 蕭智仁的罪行,需要特定人士出來特別確認一下和表示意見: 據說警員 蕭智仁不但犯案累累,而且一直在做偽證害我。據說 前總統 馬英九、前副總統 蕭萬長、駐 美國代表 蕭美琴、前新竹市長 林智堅都是他的親人。所以,無論如何,關於警員 蕭智仁的罪行,最好麻煩上述的人士和 內政部長 林右昌出來特別確認一下和表示意見,以避免將來有政治打壓司法、造成司法不公的情形。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P.S.17:關於 劉宅官邸血案的2個陳述: 〔1〕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大約在凌晨AM 01:30以後,演藝界人士的車隊轟轟作響地通過了在 桃園 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其中有一台落後的車輛在遇到紅燈時緊急煞車,煞車時所產生的ㄍㄧ聲是非常地響亮的,而且持續了大約4至5秒鐘之久。阿彌陀佛。太可怕了!可見得那台車輛的行駛速度是極端高速的。 他們的干擾不休,使得我對一些事情的記憶猶新。它讓我回想起來,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當時,待在家裡的我,都可以感受得到的、從遠處傳來的撼動。真的太驚人啊,太恐怖了!原來,大約在凌晨AM 01:46的時候,我所聽到的槍聲大作,像是在進行齊射攻擊時所發出的聲音,它是震撼了整個天地間的響徹雲霄。此時,我彷彿有聽到從遠處傳來的、由女生所發出來的拖長音的尖聲驚叫。我彷彿也有聽到有一個女生在喊著:“殺人了”的聲音。陸續還有,像是在互相勃火時所發出來的響亮的槍聲,續續斷斷地不絕於耳,而且持續到大約凌晨AM 02:14的時候。此時,我開始意識到事不單純。當時,我獨自一人在客廳裡驚呼著:“太可怕了,當是戰爭了嗎?他們的火力也未免太強大了。” 備註一下:對了!他們說得沒有錯,槍戰應該早在AM 01:46以前就已經開始了,只是,當時我卻把那些稀疏的槍響的聲音,誤認為是有人在附近放鞭炮,或在遠處有人在施放煙火。後來,我開始覺得事情有點不太對勁,怎麼會有人在半夜的時候施放煙火。至於AM 02:14以後的槍聲,由於本人聽得不夠真切,所以,也就被我忽略掉了。 〔2〕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當時全部的新聞媒體都在大肆報導 劉案是發生在開會的時候,並且繪聲繪影地描述著嫌疑犯是一個如何地手段兇殘的一個人。現在我才明白,那是一種刻意封鎖消息和故意帶風向的做為,那是一種大家為了掩飾真相所做出來的共同詐騙行為。他們的目的顯然就是為了幫助那些著名的政治界和企業界的人士、以及那些有家世背景的人士擺脫罪名。那些做偽證害人的官員,他們的做為可能並非全是出於自願,那些衍生出來的懸案,其實也都是問題重重的。雖說如此,但是,劉案畢竟是發生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事實上那些懸案也都是命案,官員做偽證害人,我得提出抗告才行。否則,將來一旦死者家屬怪罪於我,我真不知道該如何應對那些為數眾多的被害者家屬了。 P.S.18:有2個關鍵性的懸案,務必麻煩大家確認清楚才可以: 〔1〕關於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據說此案有牽連到 劉宅官邸血案,顯然此案至為關鍵。關於此案,當時我是一個守機人員,我必須堅守崗位,所以此事絕對不是我做的,而且我也已經提出抗告。關於此案,最好順便麻煩 前檢察總長 黃世銘、黃憲彰老師、國小同學 林柏青、黃悅敏、黃智祥、黃志源和國中同學 黃文冠等 黃家的人士出來確認一下和表示意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2〕關於 虎頭山雙屍命案:我沒有去參加慶功宴,我當然不可能在 劉案發生之後,跟著一些人去 虎頭山上,然後造成 虎頭山雙屍命案,所以此事絕對不是我做的,而且我也已經提出抗告。關於此案,據說 前法務部長 羅瑩雪和 法官 阿興在 虎頭山上做愛,並且達到性高潮的時候,開槍打死了我的堂妹 林淑英。關於這個部分,最好也順便麻煩大家確認清楚,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Note:犯人被分置於 台灣的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不須要回覆給本人。Good luck.“Over!”Please. Note:Please contact our Legislators and solve the questions. Thank you.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3-6-8:(已經申告了) (麻煩通報一聲,非常拜託。) 林清海 2023.6.30
Help:敬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您好: 由於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喧鬧得太久了,本人也早就已經有到當地的 桃園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並且已經有向 桃園地方檢察署遞呈訴狀,就等於是已經有向 法院提出告訴了,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3-7-5: 敬請我們的 立法委員趕快督促行政,懇請我們的 政府盡速終止這個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案由: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 (已經申告了) P.S.: 總而言之,就是我沒有去參加慶功宴,也沒有和同學來往,絕對不可能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我沒有去過 美國,也絕對不可能使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武器造成911事件、311事件、馬來西亞航空空難和那些國際事件。 總而言之,就是不要再讓他們繼續使用U.S. Gov.的Satellite X-Ray Systems干擾不休和滋生事端,我們的 政府必須趕快解決問題。煩請 大家勸說我們的 立法委員和 政府官員,務必趕快終止這場鬧劇,不要再繼續包庇犯罪和干擾不休了,非常拜託。 Other 6: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 有關於 中華民國的官員和警員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的犯罪事實,因為有“真假立判”的情況,所以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以確立 檢察官的做為的確構成司法上的蓄意謀殺罪行。順便麻煩各位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確認一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Other 8: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能夠在議會質詢 檢察總長、調查局長、法務部長、監察院長、行政院長: 台灣的全體 立法委員和全體 監察委員一定都不能否認:一定是那些承辦 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的 檢察官故意做偽證害人,才會有真假立判的情形;也一定是那些 檢察官怠忽職責和蓄意包庇犯罪,才會讓那些涉案人士造成那麼多的刑案和恐怖攻擊事件出來,才會讓他們繼續濫用衛星武器來干擾不休。 所以,我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能夠在議會質詢 檢察總長、調查局長、法務部長、監察院長、行政院長:關於那些刑案和這個干擾事件,中華民國政府什麼時候才要申張司法正義和結束這場鬧劇。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能夠有所做為,要求我們的 政府能夠懲處那些不肖官員、不要姑息養奸和繼續包庇犯罪,如此才能早日結束這場鬧劇。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我必須鄭重再三地向各位 立法委員和各位 監察委員表示一聲,我沒有去參加 劉縣長的慶功宴,我萬萬不可能涉及 劉案和相關刑案。而且我相信各位 立法委員和各位 監察委員也都已經去警政機關看得很清楚了,他們已經犯下了多少件的刑案和恐怖攻擊事件出來了,這一定是官官相護和蓄意包庇犯罪所造成的結果。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延宕超過15年了,而且每況愈下。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能夠當機立斷、下定決心去解決問題和有所做為,早日解決問題才好。 Other 9:據說這個干擾事件是一個屬於國安層級的案件: 據說這個干擾事件是一個屬於國安層級的案件,即使如此,解除民怨仍是 政府的基本責任。這個干擾事件真正已經鬧得太久了,所以我必須拜託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or Taiwan〕的 總統 蔡英文與 副總統 賴清德務必詢問 中華民國的5院的 行政院長、立法院長、司法院長、考試院長、監察院長以及行政院的各部門首長,我們的 政府什麼時候才要解決問題。希望我們的 政府能夠當機立斷、下定決心去解決問題和有所做為,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才好。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10: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順便詢問一下來到 台灣關切此事的 美國議員有何高見: 由於這個干擾事件真的鬧得太久了,而且這些刑案也確實牽連甚廣;由於這套衛星系統是 美國政府的資產,而且據說他們也已經濫用它造成了很多的“大案件”出來。所以我也有用中文e-mail通報 美國聯邦政府的the Senator Tammy Duckworth、the Senator Mazie Hirono、the Representative Michell Steel、the Representative Young Kim,也有用中文e-mail通報 紐約州〔The State of New York〕的 州參議員 John C. Liu和 州參議員 Iwen Chu、德州〔The State of Texas〕的幾位 州眾議員、加州〔The State of California〕的幾個郡和市的幾位Supervisors和 市議員、以及其他幾個 州的民選的代表,希望他們或那邊的華裔人士能夠理解我的請求,幫我拜託 台灣的 立法委員務必趕緊解決問題才好。 據說他們之中,有不少人已經專程從 美國來到 台灣來關切這個干擾事件了。或許可以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順便就近詢問一下他們的意見為何。經由双方的溝通協調,也許可以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也說不一定。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Note:犯人被分置於 台灣的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不須要回覆給本人。Good luck.“Over!”Please. Note:Please contact our Legislators and solve the questions. Thank you.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3-7-5:(已經申告了) (麻煩通報一聲,非常拜託。) 林清海 2023.7.7
Help:敬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您好: 由於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喧鬧得太久了,本人也早就已經有到當地的 桃園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並且已經有向 桃園地方檢察署遞呈訴狀,就等於是已經有向 法院提出告訴了,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3-9-25: 敬請我們的 立法委員趕快督促行政,懇請我們的 政府盡速終止這個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案由: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 (已經申告了) P.S.: 總而言之,就是我沒有去參加慶功宴,也沒有和同學來往,絕對不可能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我沒有去過 美國,也絕對不可能使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武器造成 美國 911事件、311事件、馬來西亞航空空難和那些國際事件。 總而言之,就是不要再讓他們繼續使用U.S. Gov.的Satellite X-Ray Systems干擾不休和滋生事端,我們的 政府必須趕快解決問題。煩請 大家勸說我們的 立法委員和 政府官員,務必趕快終止這場鬧劇,不要再繼續包庇犯罪和干擾不休了,非常拜託。 Other 6: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 有關於 中華民國的官員和警員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的犯罪事實,因為有“真假立判”的情況,所以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以確立 檢察官的做為的確構成司法上的蓄意謀殺罪行。順便麻煩各位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確認一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Other 7: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都能夠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在議會質詢 政府官員和表示意見: 政府包庇犯罪,立法委員怎麼可能不是當事人呢?政府長期包庇犯罪,立法委員又豈能繼續置身於事情之外?這個干擾事件真的已經鬧得非常久了,希望 台灣的本屆第10屆的 立法委員都能夠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並且表示意見。 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顯然都有官官相護和操弄司法的情形,希望 立法院的第10屆第7會期的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 立法委員 柯建銘、鄭運鵬、吳琪銘、江永昌、林淑芬、劉建國、湯蕙貞、曾銘宗、謝衣鳳、林思銘、吳怡玎、王鴻薇、賴香伶務必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並且表示意見,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關於一些軍方人員涉及多起刑案、並且誣告第三者是兇手的部分,我當然也有提告。希望 立法院的第10屆第7會期的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 立法委員 王定宇、江啟臣、何志偉、吳斯懷、林昶佐、邱臣遠、馬文君、陳以信、廖婉汝、趙天麟、劉世芳、蔡適應、羅致政、林靜儀務必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並且表示意見,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自從 美國 911事件發生之後迄今,這個干擾事件已經鬧了超過15年了,確實已經鬧得太久了。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務必在議會質詢 檢察總長 邢泰釗、調查局長 王俊力、法務部長 蔡清祥、監察院長 陳菊、行政院長 陳建仁:關於那些刑案和這個干擾事件,中華民國政府什麼時候才要申張司法正義和結束這場鬧劇?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能夠有所做為,要求我們的 政府能夠懲處那些不肖官員、不要姑息養奸和繼續包庇犯罪,如此才能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好讓人民的生活可以早日恢復正常。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8: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順便詢問一下來到 台灣關切此事的 美國議員有何高見: 由於這個干擾事件真的鬧得太久了,而且這些刑案也確實牽連甚廣;由於這套衛星系統是 美國政府的資產,而且據說他們也已經濫用它造成了很多的“大案件”出來。所以我也有用中文e-mail通報 美國聯邦政府的the Senator Tammy Duckworth、the Senator Mazie Hirono、the Representative Michell Steel、the Representative Young Kim,也有用中文e-mail通報 紐約州〔The State of New York〕的 州參議員 John C. Liu和 州參議員 Iwen Chu、德州〔The State of Texas〕的幾位 州眾議員、加州〔The State of California〕的幾個郡和市的幾位Supervisors和 市議員、以及其他幾個 州政府的民選的代表,希望他們或那邊的華裔人士能夠理解我的請求,幫我拜託 台灣的 立法委員務必趕緊解決問題才好。 據說他們之中,有不少人已經專程從 美國來到 台灣來關切這個干擾事件了。或許可以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順便就近詢問一下他們的意見為何。經由双方的溝通協調,也許可以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也說不一定。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9:希望 本屆第10屆的 立法委員都能夠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在議會質詢 政府官員和表示意見: 自從 美國 911事件發生之後迄今,這個干擾事件已經鬧了超過15年了,希望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or Taiwan〕的本屆第10屆的 立法委員 孔文吉、王定宇、王美惠、王婉諭、伍麗華、江永昌、江啟臣、何志偉、何欣純、余天、吳玉琴、吳怡玎、吳秉叡、吳思瑤、吳斯懷、吳琪銘、呂玉玲、李昆澤、李貴敏、李德維、沈發惠、林文瑞、林宜瑾、林岱樺、林俊憲、林思銘、林昶佐、林為洲、林淑芬、林楚茵、林德福、邱臣遠、邱志偉、邱泰源、邱議瑩、邱顯智、柯建銘、洪申翰、洪孟楷、范雲、徐志榮、翁重鈞、馬文君、高金素梅、高嘉瑜、張宏陸、張育美、張其祿、張廖萬堅、莊瑞雄、莊競程、許智傑、郭國文、陳以信、陳玉珍、陳秀寶、陳明文、陳亭妃、陳素月、陳雪生、陳椒華、陳超明、陳歐珀、陳瑩、傅崐萁、曾銘宗、游錫堃、湯蕙貞、費鴻泰、黃世杰、黃秀芳、黃國書、楊曜、楊瓊瓔、溫玉霞、萬美玲、游毓蘭、廖國棟、廖婉汝、趙天麟、趙正宇、劉世芳、劉建國、劉櫂豪、蔡其昌、蔡易餘、蔡適應、鄭天財、鄭正鈐、鄭運鵬、鄭麗文、魯明哲、賴士葆、賴品妤、賴香伶、賴惠員、賴瑞隆、謝衣鳳、鍾佳濱、羅明才、羅美玲、羅致政、蘇巧慧、蘇治芬、蘇震清、林靜儀、吳欣盈、陳琬惠、陳靜敏、王鴻薇、陳培瑜、蔡培慧〔總共112名〕務必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並且表示意見,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都能夠在議會質詢 政府官員,並且趕快解決問題,好讓人民的生活可以早日恢復正常。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10:據說:“依法判刑而已,不須要質詢官員”,那就煩請 檢察官詢問一下本屆第10屆的各位 立法委員: 關於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理論上,承辦檢察官必須立刻偵辦和起訴那些涉案的人士和涉案的公職人員,而且勿枉勿縱;再經由司法審判的程序來依法判刑,而且嚴懲不貸。 據說:“依法判刑而已,不須要質詢官員。”就是啊!依法判刑,嚴懲不貸,本該如此。問題是這個干擾事件已經鬧了超過15年了,我也已經提告了非常多遍了,而且那些刑案也都已經“真假立判”了,為何還是不能結束這個干擾事件?所以我得請問各位 立法委員:關於那些刑案和這個干擾事件,中華民國政府什麼時候才要申張司法正義和結束這場鬧劇?希望我們的 政府可以趕快解決問題,結束這個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這個干擾事件真的鬧得太久了,而且那些刑案也都已經“真假立判”了。政府包庇犯罪,立法委員怎麼可能不是當事人呢?政府長期包庇犯罪,立法委員又豈能繼續找藉口以置身於事外呢?既然 立法委員不能質詢 政府官員來解決問題,那就煩請承辦我的申告的 檢察官務必幫我詢問一下本屆第10屆的各位 立法委員:關於那些刑案和這個干擾事件,中華民國政府什麼時候才要申張司法正義和結束這場鬧劇?煩請各位 立法委員務必踴躍發表意見,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據說這是 司法方面的說法:“依法判刑而已,檢察官一併同罪,而且連坐3級。”檢察官操弄司法、同流合污,檢察官包庇犯罪,下場必須就是這樣。 Other 11:幾個重點: 〔1〕除了 劉宅官邸血案的案情比較複雜之外,其他的那些“真假立判”的刑案都是屬於個案,這些刑案也都一定可以先行審判和有所判決才對。承辦官員找藉口包庇犯罪的目的顯然是為了拖延時間,可是如此做為不免讓人認定為承辦官員犯了司法上的蓄意謀殺罪。 〔2〕劉宅官邸血案及相關刑案的司法黑箱應該是早在命案發生後不久就已經存在。迄今我也已經申告了無數次了,但是聽起來就是現在的那些承辦的官員竟然還要以所謂的“刑案的判定,必須以 檢察官的判定為准,而不是以個人的片面之詞為准”一詞做為藉口,繼續來恐嚇我、威脅我。我想,即使那些官員使用他們所製造的偽證來起訴我這個提告的第三者,也終將因為“真假立判”而敗訴,他們甚至還是同樣地要被求處司法上的蓄意謀殺罪。那些涉案人士,他們寧可一輩子被羈押在警政機關,繼續他們的害人害己的事業嗎? 〔3〕這麼多年以來,那些涉案人士總是無時無刻不對我干擾不休,他們每天都犯下誹謗、恐嚇脅迫或侵犯隱私等告訴乃論之罪。如果我每天都有提告或報警處理,就等於是他們每天的犯行都要被科以刑責,就像“每天開紅單”一樣。更慘的是那些做偽證害人的承辦官員,他們的做為已經明顯構成犯罪行為,檢察官還是可以考量實情、依法增加控告他們犯下司法上的蓄意謀殺罪。一切的司法判決都是基於司法正義的原則,他們如此惡劣、冥頑不靈,他們的後果堪慮。 P.S.12:關於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我必須做一個澄清: 關於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當時,我只是一個將近退伍的、在連隊上負責守交換機和接通電話的士兵。職責所在,我必須堅守崗位。我記得案發當天的下午,我確實有接上一通由上級打給連長 謝進富的電話,連長的第一句話就是:“這種事情,不要使用連上的電話講。”然後 連輔導長又補上了一句:“阿海,可以把電話掛掉了。”我確定電話已經接通了,就沒有繼續再聽下去了。關於此案,當時我只知道死者是一個新進連隊的士兵,我根本就不知道有這件命案,我更不可能知道案情為何,我似乎被蒙在鼓裡了。 據說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發生在在野地部隊出操上課的時候,涉案人員是連上的軍、士官。據說那些涉案的軍、士官也有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所以他們也被羈押在警政機關,他們也有拿此案來對我干擾不休。 關於此案,當時我是一個守機人員,我必須堅守崗位,所以此事絕對不是我做的,而且我也已經提出抗告。關於此案,最好麻煩大家確認一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連長 謝進富、排長 林文禮、中士 蘇敏毅、下士 李名轉、下士 林光華、下士 林政融、下士 陳士鋒、下士 洪志成等人員,當時都是有去出操上課的軍、士官。關於此案,最好麻煩他們出來說明一下案情,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P.S.13:“軍官 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1〕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乘 AP525運輸艦要返回 基隆港的航程途中,艦上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的事件。當時我待在船艙裡,有聽到甲板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我想這必定就是了。 〔2〕據說當時的總統 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之後就不了了之了。據說此事件後來竟然與發生在 劉宅官邸血案之後的 拉法葉艦的採購弊案混為一談了,真的很令人不敢相信,怎會如此! 〔3〕軍官 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應該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做一個說明,以便於釐清案情。 關於此案,有個結論:就是當時的海象非常的惡劣,船隻由西向東行駛,突然遇到一陣非常強勁的北風的側面襲擊,船身略為向右傾斜,並且導致人員落海,這就是出事的真正原因了。 由於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和軍官 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都是屬於軍方的案件,而且這兩個案件都有極大的爭議。所以,關於這兩個案件,最好也應該要煩請 總統、副總統、各位 立法委員、各位 監察委員、行政院長暨 副院長、法務部長、內政部長、國防部長,以及22個縣市的 縣市首長順便做一個確認,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P.S.16:關於 劉宅官邸血案的2個陳述: 〔1〕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大約在凌晨AM 01:30以後,演藝界人士的車隊轟轟作響地通過了在 桃園 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其中有一台落後的車輛在遇到紅燈時緊急煞車,煞車時所產生的ㄍㄧ聲是非常地響亮的,而且持續了大約4至5秒鐘之久。阿彌陀佛。太可怕了!可見得那台車輛的行駛速度是極端高速的。 他們的干擾不休,使得我對一些事情的記憶猶新。它讓我回想起來,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當時,待在家裡的我,都可以感受得到的、從遠處傳來的撼動。真的太驚人啊,太恐怖了!原來,大約在凌晨AM 01:46的時候,我所聽到的槍聲大作,像是在進行齊射攻擊時所發出的聲音,它是震撼了整個天地間的響徹雲霄。此時,我彷彿有聽到從遠處傳來的、由女生所發出來的拖長音的尖聲驚叫。我彷彿也有聽到有一個女生在喊著:“殺人了”的聲音。陸續還有,像是在互相勃火時所發出來的響亮的槍聲,續續斷斷地不絕於耳,而且持續到大約凌晨AM 02:14的時候。此時,我開始意識到事不單純。當時,我獨自一人在客廳裡驚呼著:“太可怕了,當是戰爭了嗎?他們的火力也未免太強大了。” 備註一下:對了!他們說得沒有錯,槍戰應該早在AM 01:46以前就已經開始了,只是,當時我卻把那些稀疏的槍響的聲音,誤認為是有人在附近放鞭炮,或在遠處有人在施放煙火。後來,我開始覺得事情有點不太對勁,怎麼會有人在半夜的時候施放煙火。至於AM 02:14以後的槍聲,由於本人聽得不夠真切,所以,也就被我忽略掉了。 〔2〕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當時全部的新聞媒體都在大肆報導 劉案是發生在開會的時候,並且繪聲繪影地描述著嫌疑犯是一個如何地手段兇殘的一個人。現在我才明白,那是一種刻意封鎖消息和故意帶風向的做為,那是一種大家為了掩飾真相所做出來的共同詐騙行為。他們的目的顯然就是為了幫助那些著名的政治界和企業界的人士、以及那些有家世背景的人士擺脫罪名。那些做偽證害人的官員,他們的做為可能並非全是出於自願,那些衍生出來的懸案,其實也都是問題重重的。雖說如此,但是,劉案畢竟是發生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事實上那些懸案也都是命案,官員做偽證害人,我得提出抗告才行。否則,將來一旦死者家屬怪罪於我,我真不知道該如何應對那些為數眾多的被害者家屬了。 P.S.17:黃姓士兵猝死一案,好像變得非常重要了: 據說涉及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的軍、士官也有涉及 劉案,所以他們也被羈押在警政機關,而且他們有利用此案威脅我頂下一些刑案的罪名的意思。這是一種非常黑箱的手段,而且我也一定會提告。為求公允,順便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過去確認一下,亦無不可。 關於黃姓士兵猝死一案,據說第一個不經意用刺槍術刺中了 黃姓士兵的心臟的人是 下士 林光華,緊接著的是 下士 李名轉的再補一槍與 下士 陳士鋒的使勁一推,致使該員當場死亡。據說 林光華、李名轉等軍方人士也有在 劉縣長的慶功宴上拿“machine gun (衝鋒槍) (機關槍)”向人民掃射,致使傷亡慘重。 據說 林光華出身於 宜蘭縣的 林姓大家族,所以有關於他的罪行,最好麻煩 立法院長 游錫堃、監察院長 陳菊、前行政院長 林全與 宜蘭縣長 林姿妙出來做一個特別確認和表示意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據說 李名轉出身於“客家庄”,他的父親就是赫赫有名的 李遠哲博士,所以有關於他的罪行,最好麻煩 李遠哲博士、前監察院長 張博雅、張平沼、高職時期的隔壁班的女同學 張彝隆、國中時期的隔壁班的女同學 楊菁華、以及據說是與他的交情甚篤的同學 黃英賢出來做一個特別確認和表示意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據說 陳士鋒是 台南市人,立法委員 陳亭妃不但是他的姐姐,而且也是一個曾經與 邱文甫過從甚密的女士。所以有關於他的罪行,最好麻煩 立法委員 陳亭妃出來做一個特別確認和表示意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據說那些軍方人員不但在 劉縣長的慶功宴上開槍殺死了非常多人,而且還有犯下一些刑案。他們和 劉案的涉案人士串通勾結、做偽證害人,以至於牽連甚廣。他們有利用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威脅我頂下 劉案與相關刑案的罪名的意思。他們盜用別人的名義盜用鉅額的公款,目的是為了賠償人家的損失和挪作私人用途。他們犯案累累,到目前為止,還是有很多刑案沒有被公佈出來,所以我不知道他們究竟還有犯下哪些刑案,而且那些都是我無從辯駁的。顯然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是一個源頭,所以我必須提告,如此才能對抗不肖官員的誣告行為和保障自身的安全,以及避免將來再有爭議。 順帶一提:據說那些軍方人員在慶功宴上開槍濫殺無辜,他們也有殺害一些重要人士與外國人士。而且,根據一些涉案人士的說詞,讓人得知是軍方人員先開槍殺人的,所以他們才開槍還擊。我想,這一定就是 劉案的傷亡慘重的真正原因了,所以這個干擾事件似乎也是一個漫長的談判會議。涉案人士對我干擾不休的原因,無非是有操弄司法的情形,加上他們的身分特殊。所以,無論如何,我還是必須藉由申告的方式來厘清事實,以及避免將來再有爭議,這確實是我該為之事。 順帶一提:有一些人認為 立法委員的工作是立法,所以他們不可以介入這些刑事案件。問題在於公職人員涉案,並且在我們的 政府機關裡濫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系統來作亂,為何 立法委員還可以找藉口推卸責任,這不是很奇怪嗎?雖說刑案的判定必須以 檢察官的判定為准,而不是以個人的片面之詞為准;可是公職人員涉案、公職人員違法,那些都已經是罪證確鑿之事矣,我們的 立法委員與 監察委員實在是無理由讓他們繼續作亂下去。這個干擾事件真的鬧得太久了,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要有所做為,趕緊解決問題才好。 順帶一提:據說在我退伍回到 台灣本島之後,那些連隊上的軍、士官還是有繼續犯下幾宗殺害士兵的案件,並且做偽證害人,那些都是我不可能知道的事情。據說那些犯案累累、殺害了非常多人的軍方人員都已經晉升了,我到現在才提告,根本就是在誣告他們,並且構成顛覆罪,他們並且威脅我必須道歉。我想,我得繼續提告下去才能對抗那些官官相護的涉案人員,直到有司法判決為止了。關於此點,最好還是必須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順便確認一下,以求公允。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順帶一提:很久以前,據說:“司法不公,人民不服;拿machine gun的也有啊,為什麼他們不用被判刑?”現在我終於恍然大悟了,就是因為那些涉及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和一些軍方的案件的軍、士官,他們不但也有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而且做偽證害人,所以他們應該也是在暗中教唆 邱文甫使用衛星X-ray系統來偷襲我和威脅、恐嚇我的一些人了吧!也幸好我有即時提告,否則下場肯定是不堪設想的。 Note:犯人被分置於 台灣的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不須要回覆給本人。Good luck.“Over!”Please. Note:Please contact our Legislators and solve the questions. Thank you.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3-9-25:(已經申告了) (麻煩通報一聲,非常拜託。) 林清海 2023.10.1
Help:敬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您好: 由於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喧鬧得太久了,本人也早就已經有到當地的 桃園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並且已經有向 桃園地方檢察署遞呈訴狀,就等於是已經有向 法院提出告訴了,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3-10-23: 敬請我們的 立法委員趕快督促行政,懇請我們的 政府盡速終止這個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案由: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 (已經申告了) P.S.: 總而言之,就是我沒有去參加慶功宴,也沒有和同學來往,絕對不可能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我沒有去過 美國,也絕對不可能使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武器造成 美國 911事件、311事件、馬來西亞航空空難和那些國際事件。 總而言之,就是不要再讓他們繼續使用U.S. Gov.的Satellite X-Ray Systems干擾不休和滋生事端,我們的 政府必須趕快解決問題。煩請 大家勸說我們的 立法委員和 政府官員,務必趕快終止這場鬧劇,不要再繼續包庇犯罪和干擾不休了,非常拜託。 Other 6: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 有關於 中華民國的官員和警員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的犯罪事實,因為有“真假立判”的情況,所以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以確立 檢察官的做為的確構成司法上的蓄意謀殺罪行。順便麻煩各位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確認一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Other 7: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都能夠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在議會質詢 政府官員和表示意見: 政府包庇犯罪,立法委員怎麼可能不是當事人呢?政府長期包庇犯罪,立法委員又豈能繼續置身於事情之外?這個干擾事件真的已經鬧得非常久了,希望 台灣的本屆第10屆的 立法委員都能夠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並且表示意見。 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顯然都有官官相護和操弄司法的情形,希望 立法院的第10屆第7會期的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 立法委員 柯建銘、鄭運鵬、吳琪銘、江永昌、林淑芬、劉建國、湯蕙貞、曾銘宗、謝衣鳳、林思銘、吳怡玎、王鴻薇、賴香伶務必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並且表示意見,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關於一些軍方人員涉及多起刑案、並且誣告第三者是兇手的部分,我當然也有提告。希望 立法院的第10屆第7會期的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 立法委員 王定宇、江啟臣、何志偉、吳斯懷、林昶佐、邱臣遠、馬文君、陳以信、廖婉汝、趙天麟、劉世芳、蔡適應、羅致政、林靜儀務必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並且表示意見,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自從 美國 911事件發生之後迄今,這個干擾事件已經鬧了超過15年了,確實已經鬧得太久了。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務必在議會質詢 檢察總長 邢泰釗、調查局長 王俊力、法務部長 蔡清祥、監察院長 陳菊、行政院長 陳建仁:關於那些刑案和這個干擾事件,中華民國政府什麼時候才要申張司法正義和結束這場鬧劇?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能夠有所做為,要求我們的 政府能夠懲處那些不肖官員、不要姑息養奸和繼續包庇犯罪,如此才能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好讓人民的生活可以早日恢復正常。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8: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順便詢問一下來到 台灣關切此事的 美國議員有何高見: 由於這個干擾事件真的鬧得太久了,而且這些刑案也確實牽連甚廣;由於這套衛星系統是 美國政府的資產,而且據說他們也已經濫用它造成了很多的“大案件”出來。所以我也有用中文e-mail通報 美國聯邦政府的the Senator Tammy Duckworth、the Senator Mazie Hirono、the Representative Michell Steel、the Representative Young Kim,也有用中文e-mail通報 紐約州〔The State of New York〕的 州參議員 John C. Liu和 州參議員 Iwen Chu、德州〔The State of Texas〕的幾位 州眾議員、加州〔The State of California〕的幾個郡和市的幾位Supervisors和 市議員、以及其他幾個 州政府的民選的代表,希望他們或那邊的華裔人士能夠理解我的請求,幫我拜託 台灣的 立法委員務必趕緊解決問題才好。 據說他們之中,有不少人已經專程從 美國來到 台灣來關切這個干擾事件了。或許可以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順便就近詢問一下他們的意見為何。經由双方的溝通協調,也許可以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也說不一定。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9:希望 本屆第10屆的 立法委員都能夠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在議會質詢 政府官員和表示意見: 自從 美國 911事件發生之後迄今,這個干擾事件已經鬧了超過15年了,希望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or Taiwan〕的本屆第10屆的 立法委員 孔文吉、王定宇、王美惠、王婉諭、伍麗華、江永昌、江啟臣、何志偉、何欣純、余天、吳玉琴、吳怡玎、吳秉叡、吳思瑤、吳斯懷、吳琪銘、呂玉玲、李昆澤、李貴敏、李德維、沈發惠、林文瑞、林宜瑾、林岱樺、林俊憲、林思銘、林昶佐、林為洲、林淑芬、林楚茵、林德福、邱臣遠、邱志偉、邱泰源、邱議瑩、邱顯智、柯建銘、洪申翰、洪孟楷、范雲、徐志榮、翁重鈞、馬文君、高金素梅、高嘉瑜、張宏陸、張育美、張其祿、張廖萬堅、莊瑞雄、莊競程、許智傑、郭國文、陳以信、陳玉珍、陳秀寶、陳明文、陳亭妃、陳素月、陳雪生、陳椒華、陳超明、陳歐珀、陳瑩、傅崐萁、曾銘宗、游錫堃、湯蕙貞、費鴻泰、黃世杰、黃秀芳、黃國書、楊曜、楊瓊瓔、溫玉霞、萬美玲、游毓蘭、廖國棟、廖婉汝、趙天麟、趙正宇、劉世芳、劉建國、劉櫂豪、蔡其昌、蔡易餘、蔡適應、鄭天財、鄭正鈐、鄭運鵬、鄭麗文、魯明哲、賴士葆、賴品妤、賴香伶、賴惠員、賴瑞隆、謝衣鳳、鍾佳濱、羅明才、羅美玲、羅致政、蘇巧慧、蘇治芬、蘇震清、林靜儀、吳欣盈、陳琬惠、陳靜敏、王鴻薇、陳培瑜、蔡培慧〔總共112名〕務必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並且表示意見,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都能夠在議會質詢 政府官員,並且趕快解決問題,好讓人民的生活可以早日恢復正常。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12:實行恐怖主義,這種情形是不可以有的;尤其是在民主國家,更是不應該發生這種事情: 台灣的 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包庇 劉宅官邸血案和一些重大刑案的承辦官員,縱容那些殺人慣犯、恐怖分子或涉案官員,使用衛星武器繼續對世人干擾不休、不斷在世上滋生事端的所做所為,這種情形就與恐怖主義國家利用恐怖分子發動恐怖攻擊事件的所做所為又有什麼差別呢? 實行恐怖主義,這種情形是不可以有的;尤其是在民主國家,更是不應該發生這種事情。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都能夠有所做為,要求我們的 政府能夠懲處那些不肖官員、不要姑息養奸和繼續包庇犯罪,如此才能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好讓人民的生活可以早日恢復正常。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13:有些重點,或許都有需要 調查局長 王俊力出來表示意見: 我們的 政府包庇縱容涉案人士使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X-ray系統來對我干擾不休一事,我一定有提告;關於 王輝煌命案,我當然也有提出反詰問。據說 王家也有不少人涉案;至少,國中同學 王俊哲、國小同學 王錫川等都是 劉案的當事人。王俊力現為 台灣的 調查局長,他不可能不知道案情。所以,關於上述之事,或許都有需要 調查局長 王俊力出來表示意見,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據說 檢察官不可以承辦5等親以內的親人所犯下的刑案,這當然是為了維護司法的公正無私。可是據說有許多相關刑案的承辦 檢察官都是 邱文甫等涉案人士的子女或親人,他們不但沒有立即起訴他們的犯案累累、罪大惡極的親人,反而還要繼續包庇縱容他們的犯罪的親人,使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X-ray系統來對我干擾不休;我們的 政府已經率先違規,遑論申張司法正義?這種情況已經延宕太久了,而且我也已經提告了不少遍了,調查局的官員豈能至今仍然毫不在意,好讓情況繼續惡化下去,並且長期危害到國家的司法尊嚴和國家安全?如此也不免讓人質疑 台灣的檢、調人員有互相包庇的情形,才會有這種擺爛的情況。這是必須要避免的,希望 台灣的 調查局長也能夠注意到這種擺爛的情況,並且出來表示意見,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 順帶一提,自從 美國 911事件發生以後迄今,我們的 政府包庇縱容涉案人士使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X-ray系統來干擾不休一事,也已經有超過15年了。當初,台灣在 總統 馬英九執政的時候,那些被羈押在警政機關的涉案人士,總是在三更半夜、大家睡著了的時候,趁著看守人員怠忽職守的時候,故意提高衛星X-ray系統的發射功率來偷襲我。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已經使用這套系統造成了非常多的大案件出來了,而且那些大案件應該也都是發生在 總統 馬英九執政的時候。那些大案件其實都是干係到國家安全的案件,希望 台灣的 調查局長也能夠注意到事態的嚴重性,能夠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並且出來表示意見,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Note:犯人被分置於 台灣的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不須要回覆給本人。Good luck.“Over!”Please. Note:Please contact our Legislators and solve the questions. Thank you.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3-10-23:(已經申告了) (麻煩通報一聲,非常拜託。) 備註:Other 7的第10屆第7會期的陳述,要修正為第10屆第8會期。 林清海 2023.11.1
Help:敬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您好: 由於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喧鬧得太久了,本人也早就已經有到當地的 桃園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並且已經有向 桃園地方檢察署遞呈訴狀,就等於是已經有向 法院提出告訴了,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4-3-4: 敬請我們的 立法委員趕快督促行政,懇請我們的 政府盡速終止這個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案由: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 (已經申告了) P.S.: 總而言之,就是我沒有去參加慶功宴,也沒有和同學來往,絕對不可能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我沒有去過 美國,也絕對不可能使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武器造成 美國 911事件、311事件、馬來西亞航空空難和那些國際事件。 總而言之,就是不要再讓他們繼續使用U.S. Gov.的Satellite X-Ray Systems干擾不休和滋生事端,我們的 政府必須趕快解決問題。煩請 大家勸說我們的 立法委員和 政府官員,務必趕快終止這場鬧劇,不要再繼續包庇犯罪和干擾不休了,非常拜託。 Other 6: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 有關於 中華民國的官員和警員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相關刑案的犯罪事實,因為有“真假立判”的情況,所以務必麻煩 台灣的 警政署長和 刑事警察局長出來表示意見,以確立 檢察官的做為的確構成司法上的蓄意謀殺罪行。順便麻煩各位 立法委員和 監察委員確認一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Other 8: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順便詢問一下來到 台灣關切此事的 美國議員有何高見: 由於這個干擾事件真的鬧得太久了,而且這些刑案也確實牽連甚廣;由於這套衛星系統是 美國政府的資產,而且據說他們也已經濫用它造成了很多的“大案件”出來。所以我也有用中文e-mail通報 美國聯邦政府的the Senator Tammy Duckworth、the Senator Mazie Hirono、the Representative Michell Steel、the Representative Young Kim,也有用中文e-mail通報 紐約州〔The State of New York〕的 州參議員 John C. Liu和 州參議員 Iwen Chu、德州〔The State of Texas〕的幾位 州眾議員、加州〔The State of California〕的幾個郡和市的幾位Supervisors和 市議員、以及其他幾個 州政府的民選的代表,希望他們或那邊的華裔人士能夠理解我的請求,幫我拜託 台灣的 立法委員務必趕緊解決問題才好。 據說他們之中,有不少人已經專程從 美國來到 台灣來關切這個干擾事件了。或許可以麻煩 台灣的 立法委員順便就近詢問一下他們的意見為何。經由双方的溝通協調,也許可以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也說不一定。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Other 9:希望 本屆第11屆的 立法委員都能夠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在議會質詢 政府官員和表示意見: 自從 美國 911事件發生之後迄今,這個干擾事件已經鬧了超過15年了,希望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or Taiwan〕的本屆第11屆的 立法委員 丁學忠、牛煦庭、王世堅、王育敏、王定宇、王美惠、王鴻薇、伍麗華、江啟臣、何欣純、吳沛憶、吳宗憲、吳秉叡、吳思瑤、吳春城、吳琪銘、呂玉玲、李坤城、李昆澤、李彥秀、李柏毅、沈伯洋、沈發惠、林月琴、林沛祥、林宜瑾、林岱樺、林俊憲、林思銘、林倩綺、林國成、林淑芬、林楚茵、林德福、林憶君、邱志偉、邱若華、邱鎮軍、邱議瑩、柯志恩、柯建銘、洪申翰、洪孟楷、范雲、徐巧芯、徐欣瑩、徐富癸、涂權吉、翁曉玲、馬文君、高金素梅、張宏陸、張啓楷、張智倫、張雅琳、張嘉郡、莊瑞雄、許宇甄、許智傑、郭昱晴、郭國文、陳永康、陳玉珍、陳秀寶、陳亭妃、陳俊宇、陳冠廷、陳昭姿、陳素月、陳培瑜、陳雪生、陳菁徽、陳超明、陳瑩、麥玉珍、傅崐萁、游顥、黃仁、黃秀芳、黃建賓、黃珊珊、黃健豪、黃國昌、黃捷、楊曜、楊瓊瓔、萬美玲、葉元之、葛如鈞、廖先翔、廖偉翔、劉建國、蔡其昌、蔡易餘、鄭天財、鄭正鈐、魯明哲、盧縣一、賴士葆、賴惠員、賴瑞隆、謝衣鳳、謝龍介、鍾佳濱、韓國瑜、顏寬恒、羅廷瑋、羅明才、羅美玲、羅智強、蘇巧慧、蘇清泉、王正旭〔總共113名〕務必到警政機關去關切一下,並且表示意見,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個干擾事件。希望 台灣的 立法委員都能夠在議會質詢 政府官員和諮詢各位 監察委員,並且要求 政府趕快解決問題,好讓人民的生活可以早日恢復正常。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Note:犯人被分置於 台灣的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不須要回覆給本人。Good luck.“Over!”Please. Note:Please contact our Legislators and solve the questions. Thank you.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4-3-4:(已經申告了) (麻煩通報一聲,非常拜託。) 林清海 2024.4.7 P.S.:煩請刪除過期的 司法書信,只保留這個回合的 司法書信就可以了,謝謝。 P.S.:煩請刪除過期的 司法書信,只保留這個回合的 司法書信就可以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