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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父賄選 市議員求刑3年半

2012年09月01日
曾煥嘉因替父親賄選遭起訴。資料照片

【孫 友廉╱新北報導】前台北縣議員曾文振去年參選新北市立委期間,涉嫌透過兒子新北市議員曾煥嘉、姪子曾煥棨(音同起)找板橋區鄰里長當樁腳,以現金500元 買票或提供社區免費餐會到場拉票;今年7月曾文振被依投票行賄罪判刑3年10月,板橋地檢署昨再起訴共犯曾煥嘉、曾煥棨,各求刑3年6月及3年2月。


每票500元賄選

起訴指出,曾文振(60歲)去年底投入新北市第7選區立委選舉,因選情緊繃且民調不佳,涉嫌與曾煥嘉、曾煥棨等人多次開會討論,原本有意以發放5兩重金塊、儲蓄險等方式買票,最後決定透過里鄰長、樁腳以每票500元賄選。


被通緝後才投案

曾文振等人預計在溪崑地區買2000票,加上樁腳酬謝金共投入110萬元;包括去年12月在板橋區「新都市社區」舉辦聖誕餐會,花費近4萬元,另出資3萬餘元在「金陵餐廳」舉辦尾牙,兩餐會曾煥嘉均到場拜託選民支持父親選立委。
今年1月初,檢調搜索約談樁腳並查獲賄款,聲押曾文振獲准,曾煥嘉、曾煥棨則逃亡被通緝,直到今年5月才先後投案,昨被起訴。曾煥嘉昨表示,目前仍未收到任何通知,不方便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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